轨检车检测中出现水平不良,只与三角坑有关。
轨检车检测存线路允许速度Vmax≤120km/h正线地段,水平Ⅱ级容许偏差管理值为()。
塔身安装后的垂直度误差为(),静态试验时臂根铰点的水平位移应小于()。
轨检车公里小结报告中,某公里扣分合计为 51 分,则该公里为( )。
轨检车检测高低波形中每25m出现一处-8~-10mm病害,可判断为钢轨接头存在明显的接头坍低问题。
轨检车采集到的轨道病害超过Ⅰ级限界以后,又回到Ⅰ级限界以内,统计为一次超限。
轨检车超限记录表中,“-”在水平中为()。
轨检车检查评定项目包括轨距、水平、方向、()、车体垂直振动加速度和横向振动加速度7项。
轨检车检查记录图的比例尺:水平为1:2,即图上1mm,地面实际为2mm。
工务部门对轨检车()及以上病害,必须立即进行现场检查、处理。
工务部门接到机车乘务员反映线路晃车信息、晃车仪Ⅳ级以上报警和轨检车的Ⅲ级及以上病害信息时应怎样做?
轨检车检测中对于一处Ⅲ级超限而言,即为当轨检车采集到的轨道病害超过Ⅲ级限界以后,又回到Ⅲ级限界以内,统计为一处Ⅲ级超限。
轨检车超限记录表中,“+”在水平中为()。
轨检车对线路局部不平顺(峰值管理)检查评定项目:轨距、水平、高低(波长 1.5~42m)、轨向(波长1.5~42m)、高低(波长1.5~70m)、轨向(波长1.5~70m)、三角坑、车体垂向振动加速度、横向振动加速度、轨距变化率、曲率变化率和车体横向加速度变化率等。
动检车、轨检车对轨道动态局部不平顺(峰值管理)检查的项目为轨距、水平、高低、轨向、扭曲、车体垂直加速度、车体水平加速度共七项。
轨检车检测在160km/h≥线路允许速度vmax>120km/h正线地段,出现9mm轨向病害,则为Ⅱ级偏差。
现场复核轨检车高低、水平、三角坑病害,必须结合线路吊板情况。
轨检车每千米扣分总数在50分及以内,评定标准为()
轨检车每千米扣分总数在301分以上,评定标准为()
轨检车每千米扣分总数在51-300分,评定标准为()
轨检车检查评定项目包括轨距、水平、方向、三角坑、车体垂直振动加速度和横向振动加速度7项。()
工务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动态病害模块中,对轨检车Ⅳ级超限、车载仪Ⅳ级和Ⅲ+Ⅱ级报警风险列为
轨检车复合不平顺:在轨道同一位置上,垂向和横向不平顺共存时称为轨道复合不平顺。目前主要指轨向不平顺与水平不平顺组合的逆向不平顺()
检查前整理检查资料梳理受检工区动静态检查资料、生产任务执行情况、次月生产任务计划、动静态销号情况动静态()级及以上偏差处所应复核(),动态复核范围应对照轨检车图纸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