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间及站内两相邻线路中心线间的最小距离规定:直线部分铁路线间距200km/h<v≤250km/h线间最小距离(mm)为:()
线路设计行车速度300km/h,一般条件下,相邻两曲线间的夹直线和两缓和曲线间的圆曲线最小长度()m。
区间两相邻线路中心线间的最小距离直线区间正线200km/h<v≤250km/h为()。
允许速度不大于120m/h的线路,同向曲线两超高顺坡终点间的夹直线长度在极个别情况下不足25m时,可在直线部分设置不短于()的相等超高段。
客运专线铁路,列车运行速度v=200km/h时,区间正线间的线间的线间距为()。
站内两相邻线路中心线间的最小距离,直线部分站内正线250km/h<v≤300km/h为()。
区间两相邻线路中心线间的最小距离直线区间正线250km/h<v≤300km/h为()。
线路设计行车速度350km/h,一般条件下,相邻两曲线间的夹直线和两缓和曲线间的圆曲线最小长度()m。
区间两相邻线路中心线间的最小距离直线区间正线v=160km/h为()。
区间两相邻线路中心线间的最小距离直线区间正线300km/h<v≤350km/h为()。
区间两相邻线路中心线间的最小距离直线区间正线160km/h<v≤200km/h为()。
区间及站内两相邻线路中心线间的最小距离规定如下:直线部分区间双线V≤120km/h为4000mm;120km<V≤160km/h为()mm;160km<V≤200km/h为()mm。
站内两相邻线路中心线间的最小距离,直线部分站内正线300km/h<v≤350km/h为()。
相邻曲线的两超高顺坡终点间的夹直线长度在特殊困难地段不应短于()。
允许速度不大于160km/h的线路,特殊困难地段同向曲线两超高顺坡终点间的夹直线长度不应短于()。
允许速度不大于120km/h线路,反向曲线两超高顺坡终点间的夹直线长度在极个别情况下不足25m时,站线不应短于m()
反向曲线两超高顺坡终点间的夹直线长度允许速度不大于160km/h的特殊困难地段不应短于()m
同向曲线两超高顺坡终点间的夹直线长度允许速度不大于160km£¯h的特殊困难地段不应短于()m。
同向曲线两超高顺坡终点间的夹直线长度允许速度不大于160km/h的特殊困难地段不应短于<>m
区间及站内两相邻线路中心线间的最小距离规定:直线部分区间双线V≤120km/h为4000mm;120km<V≤160km/h为mm;160km<V≤200km/h为mm()
最高运行速度为200km£¯h时,两相邻曲线间的夹直线和两缓和曲线间的圆曲线最小长度一般条件为160m,困难条件为()。
当列车运行速度为160km£¯h时,双线区间及站内两相邻线路中心线间直线部分的最小距离规定为()mm。
在200km/h<v≤250km/h区间双线两相邻线路中心线间的直线部分最小距离规定是()mm
区间及站内两相邻线路中心线间的最小距离规定如下:速度为250km/h<v≤300km/h直线部分铁路线间距最小距离为()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