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基本养老金()、()的具体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执行。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不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重新计算。()
关于《社会保险法》中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①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由个人缴纳保费 ②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可以享受政府的保费缴费补贴 ③医疗费用依法应由第三人负担的,基本医疗保险不得先行垫付 ④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不随本人迁移
职工在统筹范围内工作变动,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迁移。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其()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等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企业及其职工,可以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重新计算。
甲某为某企业员工。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甲某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养老金;也可以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以最终工作所在地的标准计算与支付养老金。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如何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部分的转移资金?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重新计算。()
目前,职工在企业间跨统筹范围流动时,转移的个人帐户基金额为()
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其()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职工在同一统筹范围内流动时,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档案,不转移()。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其失业保险关系如何转移接续?
企业职工在同一统筹范围内流动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内容包括()
职工离退休后,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已领取完毕后,个人帐户归档备查,其养老进全部由统筹基金支付。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如何转移接续?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连续计算、统一支付。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分别支付。
下岗职工出中心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该向下岗职工公示和发放(),告知下岗职工社会保险个人帐户基金结存情况和办理社会保险接续时应注意的相关事项
目前,职工在企业间跨统筹范围流动时,转移的个人账户基金为()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