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检保存的会计档案如有特殊需要,经会计主管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公、检、法和有关单位处理案件或特殊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持有县以上主管部门正式公函,经社主任批准方可查阅;查阅人对处理案件时所需的证据和有关资料,可以抄录、复制或照相,将原件抽出借走。
法律、法规授权的部门查询会计档案时,查阅人所需的证据和有关资料,可以抄录、照相、复印或复制,但不得带走,不得对会计档案()。
有权机关查询人员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专人陪同,查询人对原件可以()。
人民法院到金融机构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有专人陪同,查询人对原件可以借走,可以抄录,复印或照相。
调阅会计档案,查阅人对处理案件所需的取证,可以抄录或将原件借走。
人民法院到金融机构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有专人陪同,查询人对原件可以借走,可以抄录,复印或照相,但必须当日归还。
法律、法规规定有档案查阅权的部门查阅会计档案时,查阅人对处理案件所需的取证,可以抄录复制影印或外借。
公安部门、司法部门和有关单位处理案件或特殊情况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持()级以上主管部门的正式介绍信,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在专人陪同下,方可查阅、抄录、复制或拍照,但不得将原件借出。
人民法院因审理或执行案件,需要查阅银行有关的会计凭证、账簿等资料,查询人不仅可以抄录、复制或照相,并且可以借走原件。
在经过行里有关领导审批同意后,执法机构可以将查询的会计资料原件带走,也可以对资料抄录,复制或照相
对人民法院依法向金融机构查询或查阅的有关资料,包括被执行人开户、存款情况以及会计凭证、账簿、有关对账单等资料(含电脑储存资料),金融机构应当及时如实提供并加盖印章;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抄录、复制、照相,但应当依法保守秘密。()
会计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在不拆散原卷册的前提下,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查阅人所需的证据和有关资料,可以抄录、照相、复印或复制,不得在会计档案上涂画,严禁将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但经过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
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不得在案卷中涂画、标记或抽换,但可以根据需要对原卷册进行拆装。()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按档案管理规定,查阅人所需的证据和有关资料,不可以抄录、照相、复印或复制,不得在会计档案上涂画,严禁将会计档案拆封、抽换和借出()
账户资料的借阅应登记会计档案查阅登记簿,账户资料未经会计主管和分管行长审批同意不得借阅、复印,经审批可以借阅、复印的,应在会计档案查阅登记簿上记录()
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在不拆散原卷册的前提下,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承德银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法律规定的有权机关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双人持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的正式公函、有效证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抄录、复印或拍照,但不得将原件借走、拆封、涂改、圈划会计档案()
调阅人员在查阅运营业务会计档案时可以抄录、照相、复印或复制、但不得将运营业务会计档案调离银行。凡提供的运营业务会计档案复印件,均需加盖归档部门业务公章。()
原机构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其他方可以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
档案查阅人对查阅的会计档案可以抄录、照相、复印或复制,如有需要会计档案拆封或借出()
自助设备业务档案不得外借。本单位需要查阅时,要按规定办理查阅手续;外单位需要查阅的,须履行有关合法手续,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看、抄录、复制,无须建立登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