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泵房必须有专人值班,经常检测各参数,做好记录。
矿山企业主管人员对矿山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三编第二十八章无因管理第九百八十二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十八章建设工程合同第七百八十九条
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五章民事权利第一百一十条
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四章非法人组织第一百零八条
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三章法人第二节第八十四条
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三章法人第二节第八十六条
《民法总则》第一百三十三条明确规定,()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二章自然人第二节第二十九条
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五章民事权利第一百一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五章民事权利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二章自然人第一节第二十三条
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三章法人第四节第一百条
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二章自然人第二节第三十二条
《民法总则》第八十三条规定,滥用出资人权利给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
以下()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中规定的“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
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九章诉讼时效第一百九十四条
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五章民事权利第一百二十八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二十八章无因管理第九百八十条
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第三节第一百四十九条
《民法总则》第八十三条规定,滥用出资人权利给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总则》第八十三条规定,滥用出资人权利给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20、《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