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物品的货包和外包装按()大小或外表面上任一点的最高辐射水平高低分三级。
在进行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时,除应考虑货包内容物的放射性和易裂变性质外,还应考虑其他危险性质,例如爆炸性、易燃性、自燃性、化学毒性和腐蚀性,以遵守与危险货物运输有关的规定。
每个放射性物品货包(例外货包除外),应在包装外部标上醒目而耐久的前面带“UN”字母的联合国编号和专用货运名称。
放射性物品种类繁多,但不同放射性物品的特性和潜在风险相同。
除按独家使用方式运输的托运货物外,任何放射性物品货包或外包装的运输指数均不得超过()。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在装卸放射性物品时,发现有包装破损的放射性物品货包,仍可以继续装运。
放射性物品例外货包适用于其含有的放射性物品数量小到它潜在的危险在运输过程中可以忽略的程度。
放射性物品种类繁多,不同放射性物品的特性和潜在风险不同,故《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对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实行()。
放射性物品工业货包适用于()。
运载放射性物品货包(例外货包除外)的大型货物集装箱和罐,应挂有四块符合规定样式的标牌。这些标牌可以竖直地固定在大型货物集装箱和罐的任意面上。
对于每个放射性物品货包(例外货包除外),应在包装外部标上醒目而耐久的前面带“UN”字母的()和专用货运名称。
屏蔽防护是指根据不同放射性物品的性质,采用不同材料对射线进行有效阻隔。
在放射性物品运输时,()指用于控制装有易裂变材料的货包、外包装和货物集装箱堆积的一个数值。
《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包括放射性物品分类、名称、放射性物品举例、容器类型、货包(包件)类型、名称和说明以及联合国编号。
简述放射性物品运输货包和外包装的分级?
放射性物品货包的危险程度分三级,其中Ⅰ级(白)货包的放射性危害最大。
除满足特殊要求的货包外,放射性物品货包中除装有使用放射性物质所需的物品和文件外,()装有任何其他物项。
放射性物品货包超过30L或30kg的,其标志的高度不得大于10mm。
总质量超过50kg的每个放射性物品货包,都应在其包装外部标上醒目而耐久的允许总质量。
放射性物品种类繁多,不同放射性物品的特性和潜在风险不同,故《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对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实行分类管理。
放射性物品的货包应能经受在运输的常规条件下可能产生的任何加速度、振动或共振的影响,并且无损于容器上的各种密闭器件的有效性或货包完好性。
每个放射性物品货包包装的外部,应标上醒目而耐久的托运人或收货人或两者的识别标记。
放射性物品的货包和外包装,按运输指数大小或外表面上任一点的最高辐射水平高低分为()。
任何放射性物品货包或外包装的临界安全指数应不超过(),但按独家使用方式运输的托运货物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