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中,要考虑荷载作用持续时间的不同,区分为两种荷载效应组合:荷载的()效应组合和()效应组合。
关于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组合设计值S的表达式,下列叙述不正确的是()。
下列()状态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
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桩基沉降时应采用荷载的()。
配筋受弯板材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的()应按荷载效应标准组合,并考虑荷载长期作用影响的刚度,用结构力学的方法计算。
关于结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基本组合中的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设计表达式,即《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式(7.0.2-1)或式(7.0.2-3),下列叙述错误的是()。
(),是指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根据构件设计控制截面上的荷载标准组合效应与构件试验的加载方式,经换算后确定的荷载值(包括自重)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进行荷载效应的准永久组合时,对可变荷载应采用()。
地基基础设计时,国家规范对所采用的荷载效应最不利组合有明确的规定。问何时采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
在对钢结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进行荷载组合计算时()。
()是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荷载效应准永久值组合设计时采用的荷载代表值,它是在结构预定使用期内经常达到和超过的荷载值,它对结构的影响,在性质上类似于永久荷载。
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计算中,短期组合时的内力值(Ns、Ms)是指由各荷载标准值所产生的荷载效应总和()。
()的荷载(作用)效应组合可用于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中的验算采用荷载()值,因而计算时不考虑()系数。
建筑结构使用极限状态验算时,对荷载长期效应组合采用等式指出下列几种叙述不正确者为()
在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验算中,荷载采用()。
[11.2] [TB11-1] 进行结构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时,应考虑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偶然组合和标准组合。( )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规定:对于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应按荷载的( )计算荷载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验算变形及裂缝宽度时,应按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值并考虑长期作用的影响。()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计算地基变形时,传至基础底面上的作用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作用的准永久组合。()
()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在计算()时,传至基础底面上的作用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作用的准永久组合,不应计入风荷载和地震作用
仅检验构件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的挠度和裂缝宽度时,对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试验的最大加载限值宜取荷载的标准组合()
地基变形计算时,基底荷载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的()组合;确定基底尺寸或桩数时,基底或承台底上的荷载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组合;而在确定基础或桩台高度,计算基础内力、配筋及材料强度验算时,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组合。
2、在确定锚杆、支护结构立柱、挡板、挡墙等的截面尺寸、内力及配筋时,荷载效应组合应采用()极限状态的基本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