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三号令)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的单位应当按照废旧放射源返回合同规定,在放射源闲置或者废弃后()内将废旧放射源交回生产单位或者返回原出口方。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三号令)第十六条规定,在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单位还应当有()。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三号令)第四条规定,一个辐射工作单位同时生产、销售、使用多类放射源、射线装置或者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需要申请()许可证。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三号令)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证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许可证申请程序,重新申请领取许可证。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三号令)第十六条规定,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单位申请领取许可证,应当具备健全的操作规程、岗位职责、()、放射性同位素使用登记制度、人员培训计划、监测方案等。
《放射性同位素与放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规定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许可年限是()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三号令)第十六条规定,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开展诊断和治疗的单位,还应当配备(),制定相应的质量保证大纲和质量控制检测计划,至少有1名医用物理人员负责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检测工作。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辐射工作单位应当编写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于每年()前报原发证机关
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禁止无许可证或者不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种类和范围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活动。
未按照规定开展个人剂量监测的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由原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的罚款。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类别,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监督检查计划。监督检查计划风险(),规定不同的监督检查()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生产、销售射线装置的单位申请领取许可证,应当有健全的()
出口放射性同位素,应当依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规定:销售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申请领取许可证,应当有完善的辐射事故应急()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年度评估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申请领取许可证的辐射工作单位从事()工作的,应当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违反《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未按照许可证的规定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规定:(),由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监测规范,对相关场所进行辐射监测,并对监测数据的()负责。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申请领取许可证,从事()关键岗位的应当由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担任。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许可证有效期为()年。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申请领取许可证,应当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靠的处理()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申请领取许可证,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的培训和考核。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禁止无许可证或者不按照许可证规定的()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活动。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生产放射性同位素、销售和使用Ⅰ类放射源、销售和使用Ⅰ类射线装置的辐射工作单位的许可证,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