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三号令)第二十四条规定,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于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并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放射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规定,凡申请许可、登记的放射工作单位,必须具备()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三号令)第十六条规定,在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单位还应当有()。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三号令)第四条规定,一个辐射工作单位同时生产、销售、使用多类放射源、射线装置或者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需要申请()许可证。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三号令)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证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许可证申请程序,重新申请领取许可证。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三号令)第二十二条规定,辐射工作单位变更单位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登记之日起2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三号令)第十四条规定,销售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申请领取许可证时,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的培训和考核。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三号令)第十六条规定,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单位申请领取许可证,应当具备健全的操作规程、岗位职责、()、放射性同位素使用登记制度、人员培训计划、监测方案等。
《放射性同位素与放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规定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许可年限是()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三号令)第十一条规定,申请领取许可证的辐射工作单位从事下列()活动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三号令)第十六条规定,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开展诊断和治疗的单位,还应当配备(),制定相应的质量保证大纲和质量控制检测计划,至少有1名医用物理人员负责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检测工作。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辐射工作单位应当编写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于每年()前报原发证机关
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禁止无许可证或者不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种类和范围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活动。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九条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申请领取许可证,符合条件的,颁发许可证,并予以();不符合条件的,()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生产、销售射线装置的单位申请领取许可证,应当有健全的()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使用()单位申请领取许可证,应当设有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或者至少有1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出口放射性同位素,应当依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规定:销售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申请领取许可证,应当有完善的辐射事故应急()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申请领取许可证,从事()关键岗位的应当由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担任。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申请领取许可证,应当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靠的处理()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申请领取许可证,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的培训和考核。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KT第十三条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需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原发证机关应当自受理延续申请之日起,在()完成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延续;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辐射工作单位变更单位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登记之日起()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
违反《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被依法吊销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伪造、变造许可证的单位,年内不得申请领取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