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差异曲线的形状越接近于直线,该消费者消费的两种商品之间的替代性越大。
两曲线轨距加宽按1‰递减,其终点间的直线长度应不短于()m。
采用相错式接头的线路两曲线之间直线长度短于()时,该直线段亦可采用相错式。
线路上采用相错式接头时,个别插入的短轨,宜铺设在曲线两端的直线上,在困难条件下,可铺设在曲线内股。
两曲线轨距加宽按1‰递减,其终点间的直线长度不应短于10m。不足10m时,如直线部分的两轨距加宽相等,则直线部分保留相等的加宽;如不相等,则直线部分从较大轨距加宽向较小轨距加宽均匀递。
反向曲线两超高顺坡终点间直线的长度,正线上最短不短于50m。
正线道岔的直股线路与曲线之间的夹直线段长度不得短于()米。
允许速度不大于120m/h的线路,同向曲线两超高顺坡终点间的夹直线长度在极个别情况下不足25m时,可在直线部分设置不短于()的相等超高段。
两同向曲线超高度顺坡终点的直线长度应不短于()。
()常用来绘制直线和曲线,可以绘制出不规则的图形。也可以调整线段的长度和曲线段的斜率,在绘制图形的过程中,直线和曲线之间可以互相转换。
附带曲线头至辙叉跟端的直线长度不得短于()。
同向曲线两超高顺坡终点间的夹直线长度不应短于()。
在转向相反的两相邻曲线间夹直线段处,其直线长度一般不小于()。
站线道岔与曲线或道岔与其连接曲线之间的直线段长度不应小于()。
相邻曲线的两超高顺坡终点间的夹直线长度在特殊困难地段不应短于()。
两曲线轨距加宽按1‰递减,其终点间的直线长度不应短于20m。不足20m时,如直线部分的两轨距加宽相等,则直线部分保留相等的加宽,如不相等,则直线部分从较大轨距加宽向较小轨距加宽均匀递减。在困难条件下,站线上的轨距加宽可按3‰递减。()
两曲线轨距加宽按10‰递减,其终点间的直线长度不应短于10m。不足10m时,如直线部分的两轨距加宽相等,则直线部分保留相等的加宽;如不相等,则直线部分从较大轨距加宽向较小轨距加宽均匀递减。()
如果平面立体上有一条直线段,该直线段上有一个点,处在直线段的两个端点之间,该点在某一投影面上可见,则这条直线在该投影面上()
正线道岔(直线)与曲线超高顺坡终点之间的直线段长度,线路允许速度为120km/h(不含)~160km/h时,一般情况不应小于()m.
正线道岔(直向)与曲线超高顺坡终点之间的直线段长度:线路允许速度为120km/h(不含)~160km/h时困难条件下不应小于()m;《铁路线路修理规则》第3.9.6条
采用相错式接头时个别插入短轨,宜铺设在曲线两端的直线上,在困难条件下,可铺设在曲线外股。()
容许速度大于120Km/h的线路,铺设相错式接头的两曲线之间直线长度短于300米时,该直线段亦可采用()。
正线道岔()与曲线超高顺坡终点之间的直线段长度:线路允许速度为120()~160km/h时不应小于40m,困难条件下不应小于()《修规》第3.9.6条
采用相错式时个别插入的短轨,宜铺设在曲线两端的直线上,在困难条件下,可铺设在曲线内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