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既具有与一般法律相同的特点,又具有与一般法律不同的特征。宪法的特征有()
法律渊源即法律的表现形式,()是制定法的首要渊源,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要严格。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环顾世界各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其又呈现出各自不同的发展轨迹和特点,下列有关世界主要国家的宪法的发展与历史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文化是一个有机综合体,法是其中的一部分,即特殊的规范部分。任何国家的法都不是凭空产生,它都必然有一定的文化基础,即文化的其他因素在整体上,是法产生和存在的条件。因此,我们用“决定”一词来表达文化中其他因素之综合与法的关系,这正如马克思曾推出的:“权利绝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这段文字意在说明( )。
学生甲和学生乙就法和法律规范的概念展开讨论。学生甲的论点是: ①法与法律规范的概念完全相同,因为法的构成要素等同于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 ②所有的法和法律规范都是通过法律条文来表述的; ③表述法和法律规范内容的文件被称为“规范性法律文件”。 学生乙的论点是: ①法的要素不能等同于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 ②并不是所有的法都表现为法律条文形式,但所有的法律规范都是通过法律条文来表述的; ③同一个法律规范可以通过一个法律条文来表述,也可以通过若干个法律条文来表述。 对上述论点进行分析,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法治指一个国家的法及其法律制度,着重讲的是法的一系列规则、原则及与此相关的制度。
宪法在一个国家的法的体系中具有根本法的地位,表现在宪法具有的一下哪些特征()
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定义与其他多样化的法的定义相比较,具有如下特点()。
文化是一个有机综合体,法是其中的一部分,即特殊的规范部分。任何国家的法都不是凭空产生,它都必然有一定的文化基础,即文化的其他因素在整体上,是法产生和存在的条件。 因此,我们用“决定”一词来表达文化中其他因素之综合与法的关系,这正如马克思曾推出的:“权利绝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 这段文字意图说明:
在法律中,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的效力的一种法。()
学生甲和学生乙就法、法律规范的概念展开讨论。学生甲的论点是:①法与法律规范的概念完全相同,因为法的构成要素等同予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②所有的法和法律规范都是通过法律条文来表述的;③表述法和法律规范内容的文件被称为“规范性法律文件”学生乙的论点是:①法的要素不能等同于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②并不是所有的法都表现为法律条文形式,但所有的法律规范都是通过法律条文来表述的;③同一个法律规范可以通过一个法律条文来表述,也可以通过若干个法律条文来表述。对上述论点进行分析,下列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下列法的形式中,由国家最高权机关制定,规定国家基本制作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属于国家根本大法的是()。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B、《中华人民共和中民法通则》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效力层次仅次于宪法的法的形式是()。
按同一层级的法的效力分类,可以将法划分为宪法性法律和普通法律。
我国现行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既具有与一般法律相同的特点,又有与一般法律不同的特征。宪法的特征有
我国现行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既具有与一般法律相同的特点,又有与一般法律不同的特征。宪法的特征有( )。
我国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既具有与一般法律相同的特点,又具有与一般法律不同的特征。以下关于宪法的特征的表述错误的是
文化是一个有机综合体,法是其中的一部分。即特殊的规范部分,任何国家的法都不是凭空产生,它都必然有一定的文化基础,即文化的其他因素在整体上,是法产生和存在的条件,因此,我们用“决定”一次来表达文化中其他因素之综合与法的关系,这正如马克思曾推出的:“权利绝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这段文字意图说明:
①每一类型的法制本身都经历适应社会发展或不适应社会发展的动态变化 ②历史地看,奴隶制法、资本主义法、社会主义法因生产力的发展前后相继地依次更迭 ③这种变化或表现为由盛入衰,或表现为弃旧扬新,没有永恒不变的法 ④这一阶段的法制在总体上保持旧法体系的同时,不断地“部分变质”,增生着新法的因素,这类型法的因素不断增多 ⑤在法的这种动态发展过程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法的“部分质变”贯穿于法的发展过程中,激励法的前承后继,不断完善 ⑥在一种类型的法与取而代之的另一种类型的法之间,存在着一个为时漫长的过渡阶段 将以上6个句子重新排列,语序正确的是:
宪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部分,具有与其他法律相同的特征。宪法作为()法,又有与其他法律不同的特征。
在学习"法的起源、法的发展"这部分内容时,法学院的同学小费与小罗进行了讨论。小费认为:①按照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观点,特殊公共权力系统即国家的产生、权利和义务观念的形成、法律诉讼和司法的出现都是法律产生的主要标志;②美国当代社会学家塞尔尼茨克认为,一个群体的法律秩序,是基于合理性管理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③欧盟法这样的区域性法律统一运动是法律发展的方向。小罗认为:①中世纪神学政治的鼻祖奥古斯丁是法的起源神创说的代表;②美国的庞德把历史上存在的法分为形式不合理的法、实质不合理的法、实质合理的法、形式合理的法;③资本主义法的发展过程表明资本主义法具有比较强的自我完善能力。下列哪一个选项是不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