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对保存生鲜乳有何规定?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对生鲜乳收购站的收购、销售和检测记录有何规定?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指出: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生鲜乳进货查验制度,()检测收购的生鲜乳。
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生鲜乳运输车辆应当取得所在地()核发的生鲜乳准运证明,并随车携带生鲜乳交接单。
生鲜乳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生鲜乳交接单应当载明生鲜乳收购站名称、运输车辆牌照、装运数量、装运时间、装运时生鲜乳温度等内容,并由生鲜乳收购站经手人、押运员、驾驶员、收奶员签字。
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生鲜乳准运证明和交接单式样由()制定。
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生鲜乳禁止收购。
生鲜乳收购站应当按照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对收购的生鲜乳进行常规检测。检测费用()向奶畜养殖者收取。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指出:禁止在生鲜乳生产、收购、()等过程中添加任何物质。
奶畜养殖者、生鲜乳收购者、乳制品生产企业和销售者对其生产、收购、运输、销售的乳品质量安全负责,是乳品质量安全的()
交接单应当载明生鲜乳收购站的名称、生鲜乳数量、交接时间,并由生鲜乳收购站()签字。
奶牛养殖企业、生鲜乳收购站、乳品加工企业收购生鲜乳必须到当地()办理生鲜乳收购许可证,运输生鲜乳的车辆必须办理生鲜乳准运证明,方可收购和运输生鲜奶。
()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生鲜乳收购、销售和检测记录应当包括()等内容,并保存2年。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指出:禁止在生鲜乳生产、收购、储存、运输、销售过程中添加()
根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生产乳制品使用的生鲜乳、辅料、添加剂等,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乳品质量安全()。
根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生鲜乳收购站应当及时对()等进行清洗、消毒,避免对生鲜乳造成污染。
根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生鲜乳应当冷藏。超过1小时未冷藏的生鲜乳,不得销售。()
根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奶畜养殖者应当做好奶畜和养殖场所的动物防疫工作,发现奶畜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立即(),停止生鲜乳生产,并采取()等控制措施,防止疫病扩散。
根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奶畜养殖者、生鲜乳收购者、乳制品生产企业和销售者在发生乳品质量安全事故后未报告、处置的,由畜牧兽医、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鲜乳收购站应当建立生鲜乳交售人信息档案或记录。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根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对其生产、收购、运输、销售的乳品质量安全负责,是乳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者。
根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禁止在生鲜乳()销售过程中添加任何物质。
生鲜乳收购站应当建立生鲜乳收购、销售和检测记录。生鲜乳收购、销售和检测记录应当包括畜主姓名、单次收购量、生鲜乳检测结果、销售去向等内容,并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