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行、营业部应当按照()的原则,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确保能足以重现每项交易,以提供识别客户身份、监测分析交易情况、调查可疑交易活动和查处洗钱案件所需的信息。
各分支机构对于经分析判断,属于应该手工上报的可疑交易和可疑行为,应保证同时通过系统生成案例上报至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短期内符合下列()特征的交易且与企业的经营业务范围明显不符的,应作为可疑交易特征上报。
必须按规定上报反洗钱大额或可疑交易,如果漏报或迟报,可能为洗钱犯罪提供便利,受到监管部门处罚。
以下情况应作为可疑交易报告上报的是()
“穷尽调查”是指各银行机构在上报重点可疑交易报告时,可疑交易报告中除提供必须要素外,还应涵盖信贷等部门、人员及温州银行所有系统所能提供的信息。()
邮政储蓄机构在进行客户身份识别时,如客户拒绝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则应及时报送可疑交易。
各支行反洗钱信息报送员对上报的可疑交易案例涉及的交易,在进行分析、识别,有合理理由认为该交易或者客户与洗钱、恐怖主义活动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需及时由支行反洗钱信息报送员将相关资料直接上报至当地人民银行。
银行分行重点可疑交易认定小组经综合分析各营业机构和分行业务条线上报的材料后,对认定为重点可疑交易的,向()报送并确保上报内容一致。
商业银行一级分行对下级行上报的《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表》,经分析属可疑交易的,应将该表在收到后的第()个工作日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首府城市中心支行。
有()理由认为其交易或行为可能涉嫌洗钱犯罪的,应通过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做可疑上报并向当地人民银行报送重点可疑交易报告。
核心系统中,分、支行在头寸上报截止时间前,使用()交易上报外汇付款头寸。
分支行对于报送的每一笔可疑案例,应在案例的“可疑行为描述”中,结合可疑交易指标的异常情形和客户尽职调查了解到的情况,对交易是否可疑做出综合性的描述和分析,不得直接适用系统默认赋值的“可疑交易特征”描述。应切实提高可疑交易报告的情报价值,证明自身已勤勉尽责,提高可疑监测分析工作的有效性。
根据信用卡业务操作风险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对于具备违规交易特征的商户可疑交易,信用卡中心应立即向分支行下发《疑似风险商户协查通知单》,要求分支行现场调查并且在收到分支行调查结果后应于()个工作日内出具处理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规定反洗钱管理部门专岗人员接到可疑交易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可疑交易分析调查,有合理理由认为客户具有洗钱嫌疑的,应在交易发生后的()个工作日内,在反洗钱工作平台中人工新增可疑案例并上报处理
支行反洗钱柜员每月初查看数据仓库系统自动筛查的分拆结售汇报表,并重点考察与其相关的结售汇、人民币划转以及提现等交易进行人工甄别核对,确认分拆结售汇交易及涉嫌分拆结售汇业务的客户名单,应填写《银行新增“关注名单”统计表》,填写()、()、()等信息,将筛选客户名单上报分行零售部。
重点可疑交易报告坚持客观、()、准确、规范的原则,由各支行、营业部反洗钱信息员负责报告。
反洗钱合规部门及其负责人应就可疑交易是否应该上报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或有权决定是否上报可疑交易。
可疑交易报告级别为重点可疑的,支行审核通过后系统即可自动上报。()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除配合监管单位及交易所要求调查取证工作外,还要向当地人民银行上报相关案件的重点可疑交易报告,情况紧急的应立即向()报案。
银行机构的大额交易、可疑交易监测分析要结合()、()等数值指标和()、()等因素,在资金划转环节发现异常的()等可疑交易情况时,应及时上报,为发现和追查涉税犯罪提供线索。
注重上报可疑交易报告的(),认真审核各项上报要素,避免可疑程度错误、应上报未上报交易等基础性问题
对于决定报送重点可疑交易报告的,各单位应在报告中着重说明哪些内容()
下列支付交易应作为可疑支付交易进行上报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