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运行管理中,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组织营运工作。
2004年国家核安全局修订了(《核动力厂运行安全规定》),在经验评价、经验研究、国内国际信息共享等方面对营运单位的运行事件分析及经验反馈工作提出更明确、具体的要求。()。
《放射性废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规定:核设施营运单位必须保证放射性废物的()工作符合计划的贮存方式,使之在规定的贮存期限可回取废物最终处置。
研究堆需在正常运行时执行安全功能的设备为()系统,通常这些系统逐必须由专设安全设施加以补充,以便在预计运行事件和事故工况下完成其功能。
《研究堆运行许可证》的申请者必须在完成研究堆()要求之后十二个月内向国家核安全局提交《研究堆运行许可证申请书》,并同时提交有关文件。
研究堆营运单位要求进行许可证条件以外的与()有关的变更或要求修改安全许可证条件时,必须报国家核安全局审批后方可实施。
《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规定:正确地标明核电厂物项()状态的记录,必须在该物项从制造直到贮存、安装及运行的有效寿期内,由营运单位或由其指定的部门保存。
研究堆每一个新实验都必须根据已建立的内部程序审查其安全意义。如果认为它具有重大的安全意义,那么必须指送()审查和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核设施营运单位在获得()后,方可正式运行。核设施的运行必须遵夺其所规定的条件。
在核设施运行阶段发现的设计、采购、施工、试验、运行、实验、维修、检查、质保、人员培训和资格考核以及安全审评工作中的重大失误,并有可能对核设施的安全产生有害影响的事件,研究堆营运单位必须向国家核安全局和所在地区监督站报告。这类事件的事例包括()
《核安全法》规定核设施营运单位至少应在调试阶段开始建立经验反馈体系。()
在《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中规定,在同一运行区域内或在相邻运行区域运行时,各民航空管运行单位之间,民航空管运行单位与航空营运人、机场管理机构等有关单位之间,应当通过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和措施()
研究堆营运单位必须在经审查和批准后颁布一套包括行政和组织方面要求在内的总的运行规则。必须在()之前编制和颁发反应堆安全运行和使用的运行规程,以补充这些总的运行规则。
研究堆营运单位必须以公函形式在()向国家核安全局和地区监督站递交建造阶段事件报告。
,研究堆营运单位必须在退出应急状态以后()向国家核安全局和所在地区监督站提交核事故最终评价报告。
《研究堆营运每位报告制度》规定:在厂址边界以外,集中取水口水中所含放射性核素,除氚和溶解的惰性气体外,一小时内平均浓度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导出食入浓度(DIC)限值的()倍,应报运行事件。
研究堆营运单位必须在()内向国家核安全局和所在地区监督站递交建造阶段事件通告的书面通告。
研究堆需要进行不同于《研究堆运行许可证》规定的实验或应用时,营运单位必须提前()个月向国家核安全局提交《研究堆新增实验或应用申请书》,并同时提交与该实验或应用有关的文件。
研究堆具有重大安全意义的修改必须按《研究堆设计安全规定》(HAF201)描述的()程序执行。
《研究堆设计安全规定》规定:在堆芯高度的上水平面以下有贯穿件的水冷反应堆的设计中,必须特别注意防止堆芯裸露,应采取特殊措施和合适的隔离装置。()均为必须具备的特征。
《研究堆设计安全规定》规定:应急堆芯冷却系统的设计必须有足够的可靠性,能在该系统发生()事件时完成其预定的设计功能。
研究堆营运单位必须在()内向国家核安全局和所在地区监督站递交建造阶段事件通告的书面通吿。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之一核电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规定在核电厂运行期间,国家核安全部门对核电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状况和执行应急响应的能力进行()
在研究堆核事故初始报告发出后,营运单位每隔()用电话或传真方式向国家核安全局应急中心和所在地区监督站发出应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