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工厂的有毒废水注入了王某承包的鱼塘,致使鱼塘中有部分鱼死亡,王某可向甲厂提出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为下列哪些选项的内容()
张某承包了村里的鱼塘,他担心经营中发生意外,准备到保险公司投保。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老李承包了一片鱼塘,附近有一家化工厂。近期鱼塘水面滋生了大量藻类,近几日鱼塘水面漂浮了大量的死鱼。老李急忙找到环保部门,经检测,为鱼塘水质污染所致,是什么化学物质导致藻类繁殖致大量鱼死亡()
997年王某承包了本村的荒山120亩,承包合同约定承包期为30年,2000年1月31日政府换届新一任领导上台,将王某所承包的荒山收回转包给了刘某,王某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此案应如何处理?()
于先生投保家庭财产综合险,他与邻居王先生共同拥有一个养鱼塘,在一次喂食过量后,鱼塘里的鱼全部死亡,则保险公司()赔偿于先生的损失。
某工厂因违规向河流排放污染物导致下游甲的鱼塘里的鱼大量死亡,甲可以要求某工厂承担的民事责任不包括()
老王承包的鱼塘里的鱼大量死亡,老王怀疑是附近某著名企业排出的废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从而污染了水源,直接造成了自己水塘里的鱼死亡,于是老王就此提起诉讼,要求甲化工厂赔偿损失,则关于本案中下列事项的证明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李某为了防止其承包的鱼塘被盗,在鱼塘附近私拉了电网。当地居民得知后,害怕触电,纷纷绕道行走,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李某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吉林省丙市甲县某工厂排出的工业废水流向乙县,污染乙县农民王某承包的农田、鱼塘,造成农作物和鱼的死亡,王某可向()起诉。
张某经常到程某的鱼塘偷鱼,致使后者损失惨重。为防止鱼再次被盗,程某便围绕鱼塘拉设了一条高压电网,并在电网上旁立了多个“高压电网危险”的牌子以示警告。不久后的一个夜晚,张某再次来到鱼塘边偷鱼,在偷越电网时,身上所背盗窃来的鱼触碰到了电线,被电击倒地不省人事,程某发现后立刻将其送往医院,但在半路上身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某大鱼塘周围,建有各种工厂,最近居民常反映食用该鱼塘的鱼有煤油味。采取防治措施时首先应()。
某大鱼塘周围,建有各种工厂,最近居民常反映食用该鱼塘的鱼有煤油味。分析上述现象应认为可能是由于()。
某农户在鱼塘里放养了一批桂花鱼苗。过了一段时间,为了得知鱼苗存活数量,他先从鱼塘中捕出200条鱼,做上标记之后,再放回鱼塘,过几天后,再从鱼塘捕出500条鱼,其中有标记的鱼苗有25条。假设存活的鱼苗在这几天没有死,则这个鱼塘里存活鱼苗的数量最有可能是( )条。
某大鱼塘周围,建有各种工厂,最近居民常反映食用该鱼塘的鱼有煤油味。引起鱼体“煤油味”的成分可能是()。
【单选题】王某承包了20亩鱼塘。某日,王某发现鱼塘里的鱼大量死亡,王某认为鱼的死亡是因为附近的腾达化工厂排污引起,遂起诉腾达化工厂请求赔偿。腾达化工厂辩称,根本没有向王某的鱼塘进行排污。关于化工厂是否向鱼塘排污的事实举证责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市郊某化工厂将废水直接排人河道,受污染的河水流人赵某的鱼塘,造成鱼塘的鱼全部死亡。赵某与工厂交涉,该厂承认其侵权,但对赵某提出的赔偿数额表示不能接受。对此,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某工厂因违规向河流排放污染导致下游甲的鱼塘里的鱼大量死亡,甲可以要求某工厂承担的民事责任不包括()。
王某欲租一代挖土机修建鱼塘,因要出差,遂委托李某进城办理租赁事宜,并预付李某1000元租金。李某进城后,巧遇中学同学张某。张某自告奋勇替李某办理此事。张某找到一家租赁公司,以王某名义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租赁挖土机一台,租期一个月,租金10000元,预付2000元,租期届满再支付8000元。王某出差回来后,李某向王某作了汇报,王某不置可否。当李某向王某索要垫付的1000元租金时,王某便给了他。租期届满时,租赁公司向王某索要剩余租金,王某拒付,认为委托张某租赁机器的是李某,应由李某支付租金。
因连降大雨,某厂设计流量较小的排污渠的污水溢出,流入张某承包的鱼塘,致鱼大量死亡。张某诉至法院,要求该厂赔偿。该厂提出的下列哪些事由是依法不能成立的?()
甲工厂因排污设备故障将大量含有工业重金属的污水排放到附近乙承包的鱼塘中,造成鱼塘中的鱼虾大量死亡。当地环保局根据《环境保护法》对该企业进行处罚。乙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5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判处甲工厂赔偿乙损失8万元。对此,以下分析错误的是:
原告诉称:原告承包位于被告天源公司西侧的水面从事养殖。2012年4月21日早上,原告巡查时发现鱼在跳动,后全部死亡,其发现天源公司有排水口通向鱼塘并排污,由于天源公司通过排水口将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氰化物流人原告承包的鱼塘,造成鱼塘内水质的氰化物超过国家标准,导致鱼塘内的鱼全部死亡。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天源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67775元。 原告方提交了如下证据:1、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12年4月23日对鱼塘内水和排口废水分别采样监测,其中鱼塘水中的氛化物含W为0.0038mg/L,排口废水中氰化物含W为1.28mg/L,鱼塘水质氰化物含量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但不符合《渔业水质标准》;2、鱼塘周边设施坐落信息,证明鱼塘周边只有被告设置有排污口。 庭审过程中,被告方提出以下反驳理由:1、原告方提交的监测报告只能证明鱼塘中存在氰化物,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该氰化物是由被告方排放,不能认定原告方的养殖鱼类死亡是由被告排污行为所致,两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2、原告方提交的坐落信息只能证明原告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