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
原告诉请被告返还借款5万元,为证明这一事实,原告向法院提交了被告书写的“借据”,被告则主张“借款已经清偿”,并向法院出示了原告交给他的“收据”。关于原、被告双方的证据,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某市环保局应当地居民的举报对排放烟尘超过国家规定指标的某化工厂作出了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化工厂对环保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于2008年3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讼期间,原告找到被告要求协商解决,被告同意,遂变更了原行政处罚决定,对原告只加收两倍的排污费。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本案中被告在诉讼期间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某市环保局应当地居民的举报对排放烟尘超过国家规定指标的某化工厂作出了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化工厂对环保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于2008年3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讼期间,原告找到被告要求协商解决,被告同意,遂变更了原行政处罚决定,对原告只加收两倍的排污费。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是否须经人民法院准许?()
2001年12月,翰林电脑公司委托阳光广告公司为其新产品进行产品形象设计、策划、宣传,合同约定翰林电脑公司前期付给阳光广告公司预付款50万元。现双方为此发生纠纷,诉至法院。阳光广告公司称翰林电脑公司没能按合同约定付款。先期只支付给阳光公司人民币30万元。翰林电脑公司称阳光广告公司收款后亦没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有关的义务。现原告翰林电脑公司要求被告阳光广告公司返还预付款30万元及其利息,便向法院提出了财产保全的申请。法院经初步亨查后.责令原告提供相应的担保,而原告翰林电脑公司则拒绝提供。人民法院()。
《农业法》规定,承包期满,承包人对原承包的土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享有()
原告是一股份公司,被告为工商局,原告在一审中提起诉讼,认为工商局吊销其营业执照没有法律依据,被告当时没有出具相关证明,法院判其败诉。之后,被告提出上诉,在二审中出具了一份红头文件,该文件在被告处罚原告之前就生效了。请问,法院该如何处理本案?()
某市环保局应当地居民的举报对排放烟尘超过国家规定指标的某化工厂作出了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化工厂对环保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于2008年3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讼期间,原告找到被告要求协商解决,被告同意,遂变更了原行政处罚决定,对原告只加收两倍的排污费。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如果原告不申请撤诉,要求继续审理原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应作何种处理?()
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应当()。
法院因主要证据不足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被告以同一事实与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原告诉主被告返还借款5万元原告诉请被告返还借款5万元,为证明这一事实,原告向法院提交了被告书写的“借据”,被告则主张“借款已经清偿”,并向法院出示了原告交给他的“收据”。关于原、被告双方的证据,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
某市环保局应当地居民的举报对排放污水超过国家标准的某化工厂作出了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治理。化工厂对环保局的行政处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讼期间,原告找到被告要求协商解决,被告同意且变更了原行政处罚决定,对原告征收了2倍的排污费。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请回答 92~91 题。第 92 题 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法院应否准许?()
法院因主要证据不足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被告以同一事实与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对于复议维持的情况,原告只起诉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复议机关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追加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
甲公司起诉要求乙公司交付货物。被告乙公司向法院主张合同无效,应由原告甲公司承担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关于本案被告乙公司主张的性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09年)()
行政复议决定既有维持原行政行为内容,又有改变原告原行政行为内容或者不予受理申请内容的,被告为()。
庭审结束后,小朱组织双方核对笔录,原告赵某坚持要求更改被告钱某陈述内容,称笔录内容与被告当庭陈述不符。小朱应如何处理()
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不需要撤销或者判决履行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
孙某与王某系夫妻,他们与原告白某住在同一栋筒子楼里。两家人经常为生活中的琐事发生矛盾和争议。原告白某起诉称:某日下午,孙某与王某趁楼内其他住户上班不在家的机会,手持棍棒冲进公用厨房殴打正在忙碌的自己。自己拿起菜刀准备自卫,但被孙某夺过菜刀,与其妻王某将自己的手按在切菜板上,将其左手无名指尖切下了一小截。白某立即前往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以邻里纠纷为由不予受理。原告在派出所干警的劝说下前往医院治疗。随后,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之诉,并提交了派出所报案证明、医院门诊病例、医药费单据、断手指一截以及伤残左手等作为证据。被告在答辩中承认纠纷发生的事实,但不承认切断原告手指一事。法院因原告无法举出录像式的证据证明其手指尾被告切断,最终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甲在A村有一个大棚,专门用于种植樱桃树。被告乙承包了A村的一座小荒山,与甲的大棚相邻()
(2009年,经调整)买卖台同+定金合同十民事诉讼+诉讼时效原告:五期贸易公司被告:天云农场原告、被告于2005年9月6日签订了一份棉花购销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供应乙级皮棉1000担,每担220元,共计22万元;交货时间为当年11月;交货方式为原告自提。合同还约定:原告应向被告交付6万元定金;如一方违约还需承担等同于实际损失数额的违约金。合同订立后,原告立即向被告全额交付了定金。5天后,原告
2012年2月7日,原告通过被告甲公司设立的某劳务分公司(已撤销)派遣到被告乙公司驻丙公司项目部做劳务工。同年5月6日晚8:30分左右因工受伤。经被告乙公司申请,原告的伤害事故被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原告的伤情经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九级伤残。被告乙公司未为原告购买社会保险。2013年2月25日,原告向该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县仲裁委员会以原告参加了工伤保险为由,不予受理该申诉。原告请求法院判令:
原告诉请被告返还借款5万元,为证明这一事实,原告向法院提交了被告书写的借据;被告则主张借款已经清偿,并向法院出示了原告交给他的收据。关于原、被告双方的证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代位权+民事诉讼2012年3月,原告杨文起诉被告常海称:锦鲤有限责任公司经县法院判决应偿付原告房款6万元,现该公司无力偿还,而锦鲤有限责任公司对被告常海享有3万元债权,该公司同意将此款给原告,但又怠于行使该债权。原告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求代位行使,要求被告直接向原告偿付3万元借款及利息,被告常海辩称:被告不欠锦鲤有限责任公司3万元,原告出示的借条系被告在锦鲤有限责任公司任经理时所做的财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