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线地段钢轨侧面磨耗在未达到轻伤标准前,应有计划地调边或与直线地段钢轨倒换使用,常备轨严禁与线路上的钢轨倒换使用。
线路上的伤损钢轨应用白铅油做好标记,连续重伤的标记是()。
普通线路和无缝线路缓冲区的重伤和折断钢轨应及时更换,换下的重伤和折断钢轨应有明显的标记,需要时再用。
《铁路线路维修规则》规定钢轨伤损分为轻伤、重伤和()。
线路上的伤损钢轨应用白铅油做好标记,连续轻伤有发展的标记是()。
轻伤钢轨标记符号为()、轻伤有发展()、重伤用()表示。
《钢轨探伤管理规则》规定,成段更换钢轨或再用轨,在线路验交时必须进行探伤,并在()内加强检查和监督。
钢轨伤损按程度分为轻伤、重伤、()
普通线路发生断轨或发现重伤钢轨时,必须立即组织更换,做到两个“不过夜”,即换轨不过夜,向上级()不过夜。
《钢轨探伤管理规则》规定,发现重伤钢轨、桥梁和隧道内发现轻伤钢轨时,应立即通知线路工区(车间)及工务段调度。
《高速铁路有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规定,当发现钢轨内部轻伤有发展时,及时更换。
《铁路线路修理规则》规定,钢轨伤损按程度分为轻伤、轻伤发展和重伤三类。
线路上的伤损钢轨分为轻伤、重伤和()。
成段更换新钢轨(或再用轨)在线路验交时必须用仪器进行()检查,并在三个月内加强检查和监视。
发现重伤钢轨、()发现轻伤钢轨时应立即通知线路工区(车间)及工务段调度。
线路上的伤损钢轨应作标记,其中轻伤有发展的连续伤损标记为:()
《铁路线路修理规则》规定,尖轨、可动心轨伤损达到钢轨轻伤标准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钢轨探伤管理规则》规定成段更换钢轨或再用轨,在线路验交时,必须进行探伤,并在内加强检查和监视()
钢轨伤损按程度分为轻伤、重伤和折断三类摘自《高速铁路有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第3.5.4条()
《北京局集团公司钢轨探伤管理细则》(京铁工〔2019〕415号第三十四条发现伤损钢轨后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判伤,严禁,及时通知段安全生产指挥中心、线路车间和探伤车间,并填写轻伤和重伤通知单()
线路上的伤损钢轨应用白铅测作好标记,连续轻伤的标记是()。
探伤人员、线路()工长认为钢轨有伤损时,也可判为轻伤或重伤
线路上的伤损钢轨应作标记,重伤,连续伤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