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行天窗自然重合时,准许作业单位利用自然重合时段进行垂直作业项目,申请单位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上登记,明确作业项目及影响范围等,车站值班员根据调度命令签认给点。
施工单位派驻站联络员不少于施工前()min,到车站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上办理施工(维修)登记,车站值班员及时向列车调度员报告。
登记站办理施工登记时系统故障,由登记站通知运营调度员办理施工登记。
各作业单位施工、维修作业完毕后,须及时向驻调度所(驻站)联络员报告。驻调度所(驻站)联络员办理销记手续。
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由()担任,成员由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分包单位负责人组成。
普速铁路Ⅲ级施工和高速铁路在车站登记的Ⅲ级施工,协调小组成员有()等单位成员组成。
进行维修作业时,施工负责人应确认已做好一切施工准备,于开始前()分钟,由维修负责人(驻调度所联络员)在调度所调度台《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登记,列车调度员签认。
封锁区间施工时,施工负责人应确认已做好一切施工准备,按批准的施工计划(临时抢修施工时除外),由驻调度所(驻站)联络员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登记。列车调度员应保证施工时间,并及时发出实际施工调度命令。
遇新线开通、更换道岔、普速铁路Ⅲ级施工和高速铁路在车站登记的Ⅲ级施工由车务段(直属站)分管副段长(副站长)担任施工协调小组组长,设备管理单位()担任施工协调小组副组长。
客运专线、高速铁路区段,驻调度所(站)联络员应在施工点前2h,驻站为施工点前()min,完成登记手续,按照施工、维修计划确定的项目、内容、影响使用范围等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上登记,并进行签认。
《电气维修项目管理规定》中要求,维修项目施工单位由各单位机动科(处)负责安排,原则上电气项目由化建电气公司承担、土建项目由实业公司承担,需外委的施工项目要求办理外委审批手续。
在车站和动车所登记的Ⅲ级施工,由车务段(直属站)分管副段长(副站长)担任施工协调小组组长,施工
施工(维修)负责人应确认已做好一切施工(维修)准备,于开始前60分钟由施工(维修)、设备单位负责人(驻站、驻调度所联络员)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完成登记。()
施工作业完毕,但未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时,驻调度所(驻站)联络员应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登记();在设备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后,及时销记。
普速铁路III级施工和高速铁路在车站登记的III级施工由车务段(直属站)分管副段长(副站长)、设备管理单位()分别担任施工协调小组正、副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施工等有关单位成员组成。
线路取消临时限速或提速时,施工单位必须认取消限速或提速的条件已具备,登记《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调度所根据变更申请及时发布调度命令()
普速铁路Ⅲ级施工由车务段(直属站)分管副段长(副站长)、设备管理单位分管()分别担任施工协调小组正、副组长(建设项目由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分管负责人担任施工协调小组副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施工等有关单位成员组成
Ⅲ级施工由运用管理单位担任施工协调小组组长)、设备管理单位分管副段长担任施工协调小组副组长(建设项目由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分管负责人担任施工协调小组副组长),组员由()等有关单位成员组成
普速铁路驻所联络员应在施工点前()办理登记手续,按照施工、维修计划确定的项目、内容、影响使用范围等在“运统£46(施工)”上登记,并进行签认。
高速铁路进行施工和维修作业时,施工负责人应确认已做好一切施工准备,于开始前分钟,由施工负责人(驻调度所联络员)在调度所调度台《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登记()
在《行车设备检查(施工)登记簿》中办理登销记签名时,设备管理单位应注明具体××工区,施工单位应注明具体××项目部()
高速铁路进行施工和维修作业时,施工负责人应确认已做好一切施工准备,于开始前min,由施工负责人(驻调度所联络员)在调度所调度台《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登记,列车调度员签认()
高速铁路进行施工和维修作业时,施工负责人应确认已做好一切施工准备,于开始前(),由施工负责人(驻调度所联络员)在调度所调度台《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登记,列车调度员签认
高速铁路进行施工和维修作业时,施工负责人应确认已做好一切施工准备,于开始前分钟,由施工负责人(驻调度所联络员)在调度所调度台《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格式见附件5)内登记,列车调度员签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