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劳工组织制定的国际劳工公约和各项建议书内容丰富,覆盖了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主要包括()。
我国政府已经先后承认和批准了23个国际公约,其中的3个基本劳工公约是()。
我国共批准了()个国际劳工公约。
国际条约属于国际法而不属于国内法的范畴,但是经过法定程序批准生效的国际条例具有同国内法同等的约束力,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国际条约也属于国内法的范畴,是我国法律的重要渊源。
截止到2006年10月,我国政府已经批准国际劳工公约()个
在什么时间,我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国际劳工组织第144号公约,表明我国已经承诺遵循国际通行的三方性原则来协商处理劳动关系方面的问题?
我国政府承认和批准了()个国际劳工公约。其中包括()项基本公约。
国际劳工组织从1919年第一届大会到2004年底为止,共通过国际劳动公约()
1964年第48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工伤事故和职业病津贴公约》(第121号)指出:()
国际上通常将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合称为()。
国际公约是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法律性文件,它对所有的会员国有效。
国际劳工组织制定的有关职业安全健康公约在我国没有法律效力。
国际劳工组织有很多公约,与基本人权至关重要公约成(),与劳动制度和政策至关重要的公约被称为()。
截止到2006年10月,我国政府已批准国际劳工公约()个。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基本国际劳工公约”(或称“核心劳动标准”)的范围
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劳工公约经我国政府批准,在我国产生了法律效力,则属于劳动法渊源的范畴。
国际劳工组织大会于()年通过了《预防重大事故公约》。
国际公约是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法律性文件,它对世界各个国家都有效。
下列不属于香港的劳工法渊源的为()
国际劳工组织的《强迫劳动公约》规定,逐步废除各种形式的强迫劳动。下列不属于强迫劳动的有()
国际劳工组织从1919年第一届大会到2004年底为止,共通过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分别是()。
自1919年至2011年,国际劳工组织已经通过了()个公约。
我国劳动法的形式包括:①宪法中有关劳动问题的规定;②国务院制定的劳动行政法规;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有关法律;④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劳动规章;⑤我国政府批准生效的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⑥地方性劳动法规;⑦其他规范性文件。按其规范的效力层次从高到低的顺序为()。
我国目前所签订生效的各类国际条约,虽然不属于我国国内法的范畴,但就其效力而言可视为我国的法律渊源之一。【2008年真题】此题为判断题(对,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