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系指信用证的受益人在货物装运后,将全套货运单据提交所在地开户银行,银行扣除利息及有关费用后将贷款预先支付受益人,而后向开证行索偿以收回货款的一种出口贸易结算融资方式
银行收到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在向受益人通知之前,银行有义务()。
付款行是信用证业务中的有关当事人之一,它与开证行的关系是()。
按照开证行的指示将信用证通知给受益人的银行为()。
开证行在信用证中授权或指定一家银行作为转让行,其目的就是限制转让行的范围从而限制信用证的任意转让。
根据开证行的授权或要求对信用证加具保兑的银行,即为保兑行
()是指兴业银行作为开证行,根据与代理行签订的融资协议,约定在信用证付汇时,由其代兴业银行向受益人即期付款或在指定的日期付款,兴业银行在规定的时间按约定的利率归还其代付款项(包括银行费用)的融资业务,又称信用证再融资业务(L/CREFINANCING)。
在信用证业务中,开证行的付款只是以信用证中规定的单据为依据,只要单据符合信用证的条款,即使实际装运货物存在问题,开证行也不能引以作为拒付的依据。
以下关于备用信用证的业务处理流程正确的是()。①申请人向开证行申请开立备用信用证;②申请人未履行基础合同义务时,受益人将索偿申明及文件或单据向开证行提示(如果申请人顺利履行基础合同的义务,备用信用证自动失效);③开证行审单无误后履行备用信用证责任和义务;④申请人向开证行归还代偿付款项。⑤通知行向受益人通知备用信用证;⑥开证行经过审查后开出备用信用证,并委托通知行通知信用证;
()是指应开证行的要求通知信用证的银行。
出口信用证项下的押汇与托收项下的押汇区别在于,前者有开证行的银行信用作为付款保证,而后者没有银行信用作保证,属商业信用
收付通指客户作为信用证受益人或保付加签汇票受益人,将开证行已承兑/已承诺付款的信用证应收账款,或跟单托收项下银行已保付加签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农业银行申请办理()业务。
出口地银行凭信用证开证行的邀请而买入出口商的合格单据,对出口商垫付资金,再从开证银行得到偿付的信用证是()。
在信用证与作为其开立基础的合同内容不一致时,考虑到合同签订在前,且受合同法保护,受益人应按合同条款履行交易并提交单据,才能保证得到开证行的付款。
若开证行与受益人的往来银行没有代理行关系,往往通过另一家银行()信用证。
银行做出的国内信用证付款、议付或履行信用证项下其他义务的承诺不受申请人与开证行、申请人与受益人之间关系的制约。受益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利用银行之间或申请人与开证行之间的契约关系。()
在进口信用证项下,开证申请人承诺并与开证行书面约定将该进口信用证项下全套单据质押给开证行,并应开证行要求向开证行提供其他担保措施,在此条件下开证行代开证申请人对外支付进口货款,开证申请人在约定期限内偿还开证行的上述款项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佣金、费用、逾期罚息等。对该银行业务判断正确的有( )。
在办理国内信用证业务时,一家银行做出的()不受申请人与开证行、申请人与受益人之间关系的制约。
出口信用证产品的功能特色主要是用开证行的银行信用取代了进口商的银行信用,并为出口商提供了有条件的付款承诺。
跟单信用证结算业务有开证行的信用为基础,因为凡有信用证在手,则出口收汇就不成问题
当开证银行的信用不明确,或开证行所在国经济政治情况不稳定时,受益人常要求信用证须经( )。
关于信用证修改,开证行可依据申请人或受益人提交的信用证修改申请书受理该笔业务。( )
根据UCP600,开证行在信用证规定了指定的兑付银行时,受益人仍可向开证行直接交单。
应开证行的授权或要求对信用证加具保兑的银行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