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所称的回收食品,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

A.由食品生产经营者回收的在保质期内的各类食品及半成品 B.由食品生产经营者回收的已经超过保质期的各类食品及半成品 C.因各种原因停止销售,由批发商、零售商退回食品生产者的各类食品及半成品 D.因产品质量问题而被查封、扣押、没收的各类食品及半成品

时间:2023-11-11 17:16:15

相似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