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O《谷物规则》对散装谷物船的稳性要求包括()。①经自由液面修正GM不小于0.130m;②稳性衡准数不小于1;③谷物移动引起的船舶横倾角不大于12°和上甲板边缘入水角中较小者;④剩余动稳性值不小于0.1075m²rad;⑤稳性消失角不小于55°。
为提高散装谷物船的稳性,以下()措施是恰当的。 ①减少松动舱;②设置止移装置;③采用压包;④部分装载时谷面高度应不超过舱高的一半;⑤尽量减少油水装载量。
IMO谷物规则中定义的散装谷物是指()。
散装谷物船的极限静倾角为38°,则其最大剩余静稳性力臂对应角()38°。
散装谷物船的许用倾侧力矩表是根据()来查取的。
为提高散装谷物船的稳性,以下()措施是恰当的。 ①减少松动舱; ②设置止移装置; ③采用压包; ④部分装载时谷面高度应不超过舱高的一半; ⑤尽量减少油水装载量。
散装谷物船舶的许用倾侧力矩是指()。
《法定规则》对国内沿海航行的散装谷物船的稳性要求中,当船舶具备谷物横向倾侧体积矩Mv资料时,则经平舱的满载舱的倾侧总体积矩Mv′取为()。
IMO《谷物规则》对散装谷物船的稳性要求包括()。 ①经自由液面修正GM不小于0.30m; ②稳性衡准数不小于1; ③谷物移动引起的船舶横倾角不大于120和上甲板边缘入水角中较小者; ④剩余动稳性值不小于0.075m•rad; ⑤稳性消失角不小于550。
以下()不是散装谷物专用船的结构特点。
《法定规则》对国内航行散装谷物船的稳性要求中,当船舶缺乏谷物横向倾侧体积矩Mv资料时,则经平舱的满载舱倾侧总体积矩Mv′取为()。
通常情况下,散装谷物船的许用倾侧力矩随船舶排水量的增大而()。
根据IMO《谷物规则》的规定,散装谷物船的剩余静稳性面积应()m.rad。
若港口水深不受限,影响散装谷物船的实装货重量的因素包括()等。
在一定条件下,散装谷物船的剩余动稳性值≥0.1075m²rad的要求可以由GZ40′≥0.1307m来代替,其中GZ40′是指横倾角40o时的()。
《法定规则》对国内航行散装谷物船的稳性要求中,当船舶具备谷物横向倾侧体积矩Mv资料时,则未经平舱的满载舱和部分装载舱的倾侧总体积矩Mv′取为()。
我国《法定规则》中定义的国内航行散装谷物船舶是指()。
散装谷物船部分装载船的选择原则是( )。1有利于改善船舶总纵强度2便于调整船舶吃水差3避开谷物倾侧体积矩的峰值4便于货物平舱
以下各项中( )不是散装谷物专用船的结构特点
根据IMO《国际散装谷物安全装运规则》的规定,散装谷物船的剩余静稳性面积应( )。
IMO 《谷物装运规则》对散装谷物船的稳性要求包括 。①经自由液面修正GM不小于0.30m;②稳性衡准数不小于1;③谷物移动引起的船舶横倾角不大于12 ° 和上甲板边缘入水角中较小者;④剩余动稳性值不小于0.075m.rad;⑤稳性消失角不小于55 °
下列()属于散装谷物船的防移装置。
IMO《谷物规则》对散装谷物船的稳性要求包括()。①经自由液面修正GM不小于0.130m;②稳性衡准数不小于1;③谷物移动引起的船舶横倾角不大于12°和上甲板边缘入水角中较小者;④剩余动稳性值不小于0.1075m²rad;⑤稳性消失角不小于55°
我国《法定规则》中定义的国内航行散装谷物船舶是指:①仅在国内沿海各港口之间航行的散装谷物货船;②国内航行船舶在我国港口外部分卸载后进港的散装谷物船舶;③在我国港口部分卸载后驶往其他国内港口的国际航行散装谷物船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