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目三考试驾驶车辆直线行驶时,不适时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考试成绩应()。
考试车辆应当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安装副制动装置、辅助后视镜和音视频监控系统。用于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车辆,应当安装卫星定位系统。
在慢速车道上行驶的车辆,在不妨碍快速车道的车辆正常行驶时,()。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合格后,车辆管理所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
慢速车道上行驶的车辆,在不妨碍快速车道的车辆正常行驶时,()。
申请人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车辆管理所在六十日内不能安排考试的,可以选择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考场预约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科目三考试。()
科目三考试中掉头时要求保持车速,观察交通情况,正确选择掉头地点和时机,发出掉头信号后掉头。
在科目三考试驾驶车辆起步时,启动发动机前,不检查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的,考试成绩应()。
在科目三考试驾驶车辆夜间行驶时,超车时未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考试成绩应()。
夜间紧跟在前车后行驶时,应该注意不妨碍前方车辆的驾驶,关掉前照灯行驶为佳。
在科目三考试驾驶车辆超车时,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考试成绩应()。
在科目三考试驾驶车辆靠边停车时,夜间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示廓灯,考试成绩应()。
在科目三考试驾驶车辆直线行驶时,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行的,考试成绩应()。
对申请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超过()未成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为申请人提供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考场预约考试的渠道。
在狭窄道路上转弯时,若前方有来车;应迅速将车辆靠向道路(),以免妨碍其他车辆行驶。
争道抢行,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应评判()。
车辆管理所受理恢复驾驶资格业务后,应当及时安排科目一考试。申请人应当在机动车驾驶证注销后三年内完成考试。逾期未完成考试的,终止恢复驾驶资格。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路段应采用通行社会车辆的混和交通道路,汽车单向流量每小时不少于60辆。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或者变更车道时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
驾驶自行车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在狭窄道路转弯时,不可侵越道路中线过多。转弯后应迅速将车辆驶回正常的行驶路线,以免妨碍其他车辆行驶()
考试车辆应当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安装副制动装置、辅助后视镜和音视频监控系统。用于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车辆,应当安装卫星定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