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注册地址变更的,应当按照企业设立程序重新办理生产许可证。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委托其他饲料、饲料添加剂企业生产的,委托产品应当在双方的生产许可范围内。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企业设立程序重新办理生产许可证:
生产企业增加饲料添加剂产品品种的,应当按照企业设立程序重新办理生产许可证。
饲料生产企业使用限制使用的药物饲料添加剂生产饲料的,应当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限制性规定。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对养殖动物、人体健康有害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应当主动召回产品,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农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食用农产品的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对养殖动物、人体健康有害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应当在调查、取样、检验的基础上,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是否停止生产。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对养殖动物、人体健康有害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应当通知经营者、使用者,向饲料管理部门报告。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有关标准,对采购的饲料生产用原料进行查验或者检验。
饲料、饲料添加剂企业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企业应当经所在地()报告发证机关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对养殖动物、人体健康有害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饲料管理部门或者客户要求召回的,应当召回其产品。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企业应当经所在地县级饲料管理部门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备案。
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收集处于监测期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质量稳定性及其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等信息,并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对养殖动物、人体健康有害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
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企业,应当按照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其中产品质量标准是指()(①企业标准②客户要求的标准③行业标准④国家标准)
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农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要求的生产环境。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超出许可范围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应当依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处罚。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增加生产线的,应当按照企业设立程序重新办理生产许可证。
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有效期满需继续生产的,企业应当在有效期满前()内按照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对其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负责。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委托其他饲料、饲料添加剂企业生产的,应当具备相关条件,并向()备案。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对养殖动物、人体健康有害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应当通知经营者、使用者,并向饲料管理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