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押汇是指开证行在收到信用证项下单据后,根据与进口商签定的《进口押汇合同》,先行对外付款并放单给进口商的一种资金融通,其本质是开证行对进口商的一种短期放款
信用证根据开证行对信用证所承担的责任,分为()。
信用证的开证行是第一付款人,因此开证行的资历和信用是出口商出运货物是否能如期收回货款的主要因素。
信用证的基础是国际货物销售合同,而且又是开证行对出口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所以,当信用证条款与销售合同规定不一致时,受益人可以要求()。
中国进口公司与美国出口公司订立了买卖水泥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采用CIF术语(Incoterms 2000),纽约为装运港,上海为目的港,信用证付款。卖方按合同约定日期将货物装船,并提供了质量合格证书。货物卸离目的港时,经合同约定的商检机构检验,水泥因浸水结块,失去预期用途。 买方以货物不符为由,要求开证行拒付,开证行应否接受这一要求?为什么?
以下关于备用信用证的业务处理流程正确的是()。①申请人向开证行申请开立备用信用证;②申请人未履行基础合同义务时,受益人将索偿申明及文件或单据向开证行提示(如果申请人顺利履行基础合同的义务,备用信用证自动失效);③开证行审单无误后履行备用信用证责任和义务;④申请人向开证行归还代偿付款项。⑤通知行向受益人通知备用信用证;⑥开证行经过审查后开出备用信用证,并委托通知行通知信用证;
受开证行委托,将信用证转交出口方的银行是()。
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单证的交付是指出口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全套单据连同正本信用证通过出口地银行寄给开证行,以便开证行付款。
信用证是指一项不可撤销的安排,无论其名称或描述如何,该项安排构成开证行对相符交单予以承付的确定承兑。
开证行对远期汇票作出交单承兑和到期付款承诺的信用证就是()信用证,使用这类信用证结算时必须以()作为结算工具。
跟单信用证是一种银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因此开证行对出口商负责付款是没有限度和条件的,出口商可以无条件地取得货款。
某笔进出口业务,约定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 第一批货物发送后,买方办理了付款赎单时,但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严重不符,便要求开证行通知议付行对第二批信用证项下的货运单据不要议付,银行不予理睬。 后来议付行对第二批信用证项下的货运单据仍予议付。 议付行通知买方付款赎单,遭到买方的拒绝。 买方应如何处理此事为宜?
保兑行对信用证加具保兑后,就承担了与开证行同样的付款责任
开证行对信用证条款进行修改,如果同一修改书中包括多项修改,受益人可以有选择地接受修改书的部分内容,并应不延迟地告知开证行哪些接受,哪些不接受。
跟单信用证项下,申请人接开证行付款赎单通知后,有审核单据的权利,其审单的原则是单据与贸易合同相符,若有不符点,有权拒付。
根据开证行对信用证所负的责任划分,信用证可分为()。
跟单信用证结算业务有开证行的信用为基础,因为凡有信用证在手,则出口收汇就不成问题
在信用证业务中,信用证的开立是以买卖合同为基础的,因此,信用证条款与买卖合同条款严格相符是开证行向受益人承担付款责任的条件条件。()
信用证是通过通知行开立的,由开证行通知出口商
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开证行对受益人履行责任,是以( )。
我出口新加坡一批货物共3万美元,分批交货,循环信用证支付,每期使用金额l万美元。如合同规定,每期需等开证行通知到达,才能恢复到原金额继续使用,则这张信用证是()。
在开立信用证时,开证申请人要按照买卖合同内容填写开证行申请书,开证行也有义务审核进出口买卖合同的内容。
我某公司向外国某商进口一批钢材,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即向该商议付货款,随后中国银行对议付行作了偿付。我方在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同,因而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开证行拒绝。你认为开证行这样做是否有理?
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 我方从国外进口机电设备一批,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我方在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要求不符,因而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下的单据拒绝付款。 试问:我方这样做有道理吗?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