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洞顶至轨底的高度不宜小于()。
线路允许速度200km/h≥vmax>120km/h,钢轨锈蚀经除锈后,轨底厚度不足8mm或轨腰厚度不足()mm时为重伤钢轨。
线路允许速度vmax>120km/h地段,钢轨锈蚀经除锈后,轨底厚度不足8mm或轨腰厚度不足14mm时为钢轨重伤。
允许速度不超过160km/h的线路,辙叉翼一侧纵向水平裂纹长度发展至轨面(含轨面部分裂纹长度)达()及以上时,应及时更换。
钢轨锈蚀重伤标准,允许速度小于120Km/h的线路,除锈后,轨底边缘处厚度不足()。
跨度()6m,且框构顶至轨底的高度(即填土高度)()1m为框构桥,否则为()。
跨度()6m,且拱顶至轨底的高度(即填土高度)()1m为拱桥,否则为()。
线路允许速度vmax≤120km/h地段,钢轨锈蚀经除锈后,轨底厚度不足5mm或轨腰厚度不足8mm时为钢轨重伤。
时速200~250km线桥涵洞顶至轨底的高度不宜小于()。
既有路桥过渡段和涵洞顶至轨底高度小于()m的路涵过渡段应作加固处理。
路桥过渡段、新旧路基和涵洞顶至轨底高度小于1.2m的路涵过渡段,路基刚度不均匀和薄弱处所应作加固处理。()
允许速度在160km/h及以下时涵洞填土厚度不宜小于,站线涵洞填土厚度不应小于()。
在新建或改建线路上,列车运行速度120km/h以上且小于160km/h的区段,正线道岔采用固定型辙叉、轨底坡1∶40()道岔。
高速铁路涵洞宜采用钢筋混凝土圆涵、盖板涵和框架矩形涵,涵顶至轨底的高度不宜小于1.5m,困难条件下涵顶不得高出()。
线路允许速度vmax≤120km/h,钢轨锈蚀经除锈后,轨底厚度不足()mm或轨腰厚度不足8mm时为重伤钢轨。
线路允许速度Vmax≤120km/h地段,钢轨锈蚀经除锈后,轨底厚度不足5mm或轨腰厚度不足8mm时为钢轨重伤。()
涵洞顶至轨底的填土厚度不宜小于(),框构涵沉降缝不应设在轨道下方,可设在两线中间,轨下涵节长度不宜小于5m
线路允许速度120Km/h以上至160Km/h及以下,或货车轴重()及以上区段的正线道岔,采用可动心轨道岔或固定型辙叉道岔
线路允许速度120km£¯h以上至160km£¯h及以下,或货车轴重25t及以上区段的正线道岔,必需采用可动心轨道岔。()
线路允许速度vmax≤120km/h地段,钢轨锈蚀经除锈后,轨底厚度不足5mm或轨腰厚度不足8mm时为钢轨重伤()
运行速度大于120km/h以上时,经除锈后,轨底厚度不足8mm或轨腰厚度不足()mm,达到钢轨重伤标准。《铁路线路修理规则》第3.4.3条
速度160km/h 及以下时时,涵洞顶至轨底的填土厚度不应小于()m。《普速桥规》第3.8.4条
涵洞顶至轨底的填土厚度不宜小于(),站线涵洞填土厚度不应小于0.6m。
列车允许速度υmax≤120km/h的钢轨锈蚀,经除锈后,轨底厚度不足()mm或轨腰厚度不足8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