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依照前款规定向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向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举报。
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国务院493号令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依规定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应当自批复之日起()抄送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事故调查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将治理方案和治理结果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并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治理情况进行督办,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首先向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根据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指令组织抢救。()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依照有关规定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同时录入()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所在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申报重大危险源,并至少每年报告一次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的实施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依照规定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这条规定,实际上是给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个尚方宝剑。
发生通信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于()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报送风险辨识、评估、管控等基本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应当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査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依照规定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