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岔后连接曲线为圆曲线(不设缓和曲线),其长度不小于25m。
道岔连接曲线为圆曲线(不设缓和曲线),其长度不小于()。
同向曲线间最小直线段长为设计速度的6倍。反向曲线间最小直线段长为设计速度的()倍。道路圆曲线设计的主要内容是确定圆曲线半径和曲线长度。缓和曲线形式宜采用回旋线。
曲线地段轨向不良,如需改变曲线头尾位置、缓和曲线长度与圆曲线半径,应用()改动。
在某交点JD处设置对称基本型平曲线,其中圆曲线半径为R,缓和曲线长度为Ls,JD桩号为S,算得切线总长为Th,圆曲线长度为Lc,则主点桩号计算正确的有()、()
曲线内侧钢轨缩短量与()及圆曲线和缓和曲线长度有关。
《高速铁路有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规定,相邻两曲线间夹直线和两缓和曲线间圆曲线最小长度一般条件下不应小于()Vmax。
曲线超高应在整个缓和曲线内顺完,如缓和曲线长度不足,顺坡可延伸至直线上。
线路设计行车速度300km/h,一般条件下,相邻两曲线间的夹直线和两缓和曲线间的圆曲线最小长度()m。
道岔后连接曲线为圆曲线(不设缓和曲线),长度不短于25米。
在交点JD处设置的圆曲线半径为R,缓和曲线长度为Ls,则圆曲线内移值p的近似公式为p≈()
行车速度120km/h,复曲线可不设中间缓和曲线的两圆曲线最大曲率差为1/4000。
已知一段曲线线路上缓直(HZ)点的里程为DK100+000.00,缓和曲线部分的长度为80m,圆曲线部分的长度为600m,则曲中(QZ)点的里程为()。
曲线地段轨向不良,可用绳正法测量、计算与拨正,如需改变曲线头尾位置、缓和曲线长度与圆曲线半径,应用()改动。
线路设计行车速度350km/h,一般条件下,相邻两曲线间的夹直线和两缓和曲线间的圆曲线最小长度()m。
相邻两线采用反向曲线变更线间距时,如受圆曲线最小长度限制,允许速度不大于160km/h的线路,可不设缓和曲线。
当采用回旋线作为缓和曲线时,若回旋线参数A=100m,连接的圆曲线半径R=200m,则回旋线设计长度应为()。
某曲线,圆曲线计划正矢100mm,缓和曲线长度50m,则缓和曲线正矢递增率()mm。
邻两线采用反向曲线变更线间距时,如受圆曲线最小长度限制,允许速度不大于160km/h的线路,可不设缓和曲线。()
中间缓和曲线的长度应根据计算确定,不得短于m。复曲线每个圆曲线的长度不得短于m,其超高应在正矢递减范围内,从较大超高向较小超高均匀顺坡()
相邻两曲线间夹直线和两缓和曲线间圆曲线最小长度一般条件下不应小于,困难条件下不应小于0.6vmAx()
复曲线两圆曲线的曲率差大于规定的数值时,应设置中间缓和曲线()
如需改变曲线头尾位置、缓和曲线长度与圆曲线半径,可用绳正法测量、计算与拨正()
缓和曲线和圆曲线用20m弦实测正矢与计算正矢差不大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