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终了,柜员根据当日发售或签发有价单证的情况按有价单证种类分别汇总填制记账凭证,并注明()等要素。
系统还未做联动交易时,手工签发凭证造成的凭证作废。经办人员办理业务过程中填错的重要空白凭证,应加盖作废戳记,并附到相应的正确凭证之后,如果无相应手续,则装订在该柜员当日凭证的最后面是指()。
除有特殊规定外,填错作废的有价单证应加盖()戳记并作为附件附在相关交易凭证后。
柜员在办理使用系统内凭证业务时,因书写、打印错误或凭证改版等原因造成凭证作废,柜员应向柜台经理申请授权后,填写“表外付出传票”,通过[7107尾箱凭证作废]交易将作废凭证的()逐项登记,并由柜员在作废凭证上加盖“作废”戳记后剪角作废,暂留在尾箱中保管。
经办行上缴管辖行作废和回收的重要单证,应填制《重要单证出库单》一式三联,在作废清单中详细列明凭证的()等与有关的账簿核对、复点无误后,上缴上级行。
漏收原票或收回原票票号不符、未粘贴、未及时加盖“原收”戳记(除按规定补交票款外);作废票据不及时加盖“作废”戳记及未重新发售(按规定补交票款,每张),属于()问题。
银行承兑汇票凭证如打印错误,须于作废时逐联加盖“作废”戳记,将作废凭证()联右上角号码剪下,粘贴在“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上,作废的全套凭证作当日传票的附件装订保管,以便备查。
网点丢失的重要单证(含在途丢失)重新找回时,经上级行凭证管理员辨别真伪,在凭证上加盖“作废”戳记统一交上级行销毁。丢失的重要单证重新找回后,将情况报告()备案。
有价单证实行“证、账分管”原则,需要加盖印章的有价单证,应严格执行()
柜员填制或打印错误的空白重要凭证,应立即加盖“()”戳记或打洞、切角(右下角)处理,并将作废凭证作为当日凭证附件。具有磁介质的空白重要凭证应破坏磁条的完整性。
签发重要空白凭证时,如填写错误,应作废重填,作废时必须加盖“作废”戳记,还应将凭证()剪下破坏其完整性。作废的凭证作当日传票附件。
营业终了,柜员根据当日兑付的有价单证按种类分别汇总填制记账凭证,注明账号、户名、单证种类、面额、号码、金额及数量等要素,确认无误后进行()处理。
以下哪些作废重要单证需加盖“注销”戳记。()
作废注销的有价单证,做()记账凭证的附件,应加盖“作废”戳记并进行剪角或打洞处理。
因改版作废的重要单证,在新版正式使用后,各行应立即对作废的重要空白凭证进行认真清理,登记(),立即剪角()并加盖()戳记,于()登记封存入库(柜)保管,按规定记账、上缴和处理。
签发重要空白凭证时,如填写错误,应作废重填,作废时必须剪角并加盖()戳记。
重要空白凭证因营业人员填写(打印)错误或被污染等需要作废时,必须保持该凭证完整,在该凭证()部位,加盖“作废”戳记,经审核确认后双人眼同剪角。
邮政储蓄网点的普通柜员在办理活期存折清户时,若客户有需要,存折内页加盖“作废”戳记后可交客户留存。
作废的银行汇票加盖"作废"戳记或剪角后交给客户。()
注销和兑付有价单证要立即加盖明显“注销”或“受理”戳记,上缴时,应双人封签,办妥交接手续。()
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重要单证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重要空白凭证因营业员填写打印错误或被污染等需要作废时,必须保持该凭证完整,在盖凭证金额部分,加盖作废戳记,经业务主管审核确认后双人眼同剪角
填错的户口迁移证件作废,当加盖“作废”戳记后,按照规定期限保存备查()
柜员填制或打印错误的空白重要凭证,应立即加盖“作废”戳记并切角()处理
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重要单证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重要空白凭证因营业员填写(打印)错误或被污染等需要作废时,必须保持该凭证完整,在该凭证金额部位,加盖“作废”戳记,经业务主管审核确认后双人眼同剪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