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原则,体现在婚姻法中有()。①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分割共同财产②女方在分娩后1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③离婚后共同分割财产,应照顾女方④离婚后女方如生活困难,男方应给与适当经济帮助
本案例是关于离婚时共同租用公房的处理。张先生与肖女士是夫妻,张先生在结婚之前租用了单位的一套公房居住,结婚后张先生用夫妻二人的积蓄出资买下了该套公房,在此房屋的房产证上登记的却是张先生的名字,现在夫妻俩由于感情不和,正在商议离婚,该房屋如何分割?下列关于本案的处理,你认为正确的是()。
农村妇女结婚、离婚后,要求保留当地户口或者迁移户口的,或者因结婚男方到女方落户的,当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办理。
本案例是关于离婚时共同租用公房的处理。张先生与肖女士是夫妻,张先生在结婚之前租用了单位的一套公房居住,结婚后张先生用夫妻二人的积蓄出资买下了该套公房,在此房屋的房产证上登记的却是张先生的名字,现在夫妻俩由于感情不和,正在商议离婚,该房屋如何分割?如果在张先生婚前以个人财产单独购买公房的情形下,则下列哪些说法正确的是()。
甲男和乙女结婚两年后在双方父母出资的帮助下,购买了一套房产,该房产登记在甲名下,如今打算离婚,请问该如何分割这套房产?()
张某(女)与赵某(男),由双方父母托媒人介绍认识后,同意结婚,但张某的父母要男方给付5000元作为抚养女儿的辛苦费,此行为属于()。
甲婚前受赠一幢房屋,与乙结婚后,长期共同使用,管理该房近15年,现甲、乙双方离婚,此项房产应()。
甲男和乙女结婚后,甲男的父母为甲男购置一处房产,仅登记在甲男一人名下。对于该房产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当事人结婚前,男方家长为双方购房出资的,离婚时该出资部分应当认定为男方个人财产吗?
甲和乙结婚前,甲送给乙一套房子,婚后这套房子由乙的父母居住,但房产证上户主的名字仍是甲。若两人离婚,该套房子()。
男方结婚前写下房产赠与女方合同,二人离婚时仍未将房证更名,房子归谁?
王某与赵某结婚时,赵某父母为其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房产证上只写了赵某一个人的名字,后来两人因感情不和离婚,并计划将此房出售,王某与其朋友刘某达成一致,以150万将此房出售给刘某,而赵某此前已经与另一位购房者程某达成口头协议,并收了程某5万元的定金,此时该房产的拥有者是()。
本案例是关于离婚时共同租用公房的处理。张先生与肖女士是夫妻,张先生在结婚之前租用了单位的一套公房居住,结婚后张先生用夫妻二人的积蓄出资买下了该套公房,在此房屋的房产证上登记的却是张先生的名字,现在夫妻俩由于感情不和,正在商议离婚,该房屋如何分割?下列关于承租公房的说法,错误的是()。
离婚后,女方发现男方在离婚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下列哪种说法正确?()
尤姐和贾小链是夫妻,尤姐有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一套,2015年两人结婚时价值500万。结婚当天,尤姐当着贾小链父母的面说过:“结婚了就不分你我,这个房子是我和贾小链一起的。”婚后不久,贾小链用自己婚前攒的积蓄给尤姐购买了一份重疾险保单,保额30万。没想到,这个保单很快就用上了,尤姐确诊恶性肿瘤获赔30万。因为治疗费远远不够,尤姐瞒着贾小链在2016年卖掉了房产,因为房产有一定的升值,卖了600万。请问以下选项相对正确的是:()。
甲婚前受蹭一栋房屋,与乙结婚后,长期共同使用,管理该房屋进15年,现甲、乙双方离婚,此项房产应()
张某婚前购置了一套商品房,面积100平方米,价款125万元(不含税价款),房产证上只写了张某的名字。之后张某与李某结婚,结婚后张某把房产证上也加上了李某的名字,李某应缴纳的契税为()万元。(当地规定契税税率3%)
离婚后,女方发现男方在离婚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下列那种说法正确?()
李振和张双于2014年2月14日登记结婚,二人所住房屋为婚前购买,现二人经法院判决离婚,若无特殊约定,在分割房产时,下列描述中正确的是()
婚前男方父母出资购买房产,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离婚时房产如何处理()
男方胡军和女方高敏结婚后,高敏的父亲高勇出资购买了一套住宅,产权登记在高敏名下,则该套住宅的所有权人是()
赵华于2010年与杜娟结婚,三年后赵华的父母全款出资购买了一套住宅并且登记在张宇一人名下,夫妻二人书面约定房屋产权为两人共同所有,2017年11月双方因感情不和离婚,夫妻二人对房产归属及其权益分割产生争议,那么根据《婚姻》法规定,该套住宅应该属于哪一方的财产()
共用题干甲男、乙女于2010年5月登记结婚,结婚时对财产关系未作约定。2011年,二人贷款100万元购买房屋一套,房屋产权证登记为甲男。2014年,乙女因与他人同居导致家庭关系紧张。甲男提出离婚,乙女同意,但二人在财产分割上产生了分歧,甲男起诉到法院。另,甲男在2012年以婚后财产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到诉讼离婚之前股权价值50万元。二人贷款购买的房产到诉讼之前价值300万元,尚有贷款50万元未偿
柳先生与郑女士于2001年结婚并育有一子。2009年,柳先生在出差时认识了张女士,之后逐渐发展为同居关系并生下一女。已知柳先生的父母早逝,日前,柳先生因车祸去世。柳先生去世之后,清算其家庭总资产,共有银行存款48万元,基金40万元,全部为夫妻婚后工资收入积累所得,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目前价值80万元。若夫妻未对婚前婚后财产作任何约定,且柳先生生前未立下任何遗嘱,则柳先生去世后,郑女士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