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日,某公司经批准进口一台符合国家特定免征关税的科研设备用于研发项目,设备进口时经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折合人民币600万元(关税税率为15%),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5年;2011年8月31日,公司研发项目完成后,将已计提折旧150万元的免税设备出售给国内另一家企业(再次填写报关单申报办理纳税之日关税税率为10%)。该公司应补缴关税()万元。
2006年6月1日,某公司经批准进口一台符合国家特定免征关税的科研设备用于研发项目,设备进口时经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折合人民币800万元(关税税率为10%),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5年;2008年5月31日,公司研发项目完成后,将已计提折旧200万元的免税设备出售给国内另一家企业。该公司应补缴关税()
某企业于2013年3月1日进口一台设备,享受免征进口关税优惠,海关审核的完税价格为230万元,经调试后投入使用的设备账面原值240万元,使用年限10年,海关监管期5年。2016年11月9日,企业将该设备转让,转让收入80万元,已提折旧88万元。该企业转让设备应补缴关税()万元。(设备关税税率10%)
一般来说,由境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进入区内的货物应办理进口手续,而由区内进入区外的货物则办理出口手续。
2009年9月1日,甲公司进口一套经批准予以免税的先进设备,申报进口时关税税率为30%。甲公司2011年11月30日将该设备出售给国内乙公司用于生产,已向海关办理了纳税申报,当月该设备适用关税税率为10%,经海关审定,该设备原进口时的价格为300万元,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5年,则上述业务应补缴的关税为()万元。
2010年9月1日,某公司经批准进口一台符合国家特定免征关税的科研设备用于研发项目,进口时海关审定完税价格为600万元人民币(关税税率15%),监管年限为5年;2012年8月31日,公司研发项目完成后,将已计提折旧150万元的免税设备出售给国内另一家企业(申报的关税税率10%)。该公司应补缴关税()万元。
2012年9月1日,某公司经批准进口一台符合国家特定免征关税的科研设备用于研发项目,设备进口时经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折合人民币600万元(关税税率为15%),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5年;2014年8月31日,公司研发项目完成后,将已计提折旧150万元的免税设备出售给国内另一家企业(再次填写报关单申报办理纳税之日关税税率为10%)。该公司应补缴关税()万元。
2011年7月初某企业保税进口A设备一台自用,海关审定的设备价格是人民币50万元,监管期限是5年。2014年1月初因国际市场出现问题,企业决定转产,经海关批准将A设备转让给其他公司,因此需要补缴关税。则这台设备的完税价格为()元。
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进入境内区外,需交验密码进口许可证。
需由海关监管使用的减免税进口货物,在监管年限内转让或者移作他用需要补税的,海关应当根据该货物()的价格进行折1日估价,补征进口关税。
金融租赁公司可以申请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其中境内保税地区是指经()批准设立、实行封闭管理,货物出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国内货物入港视同出口,实行退税的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等特殊海关监管地区。
在海关监管年限内,减免税申请人将进口减免税货物转让给进口同一货物享受同等减免税优惠待遇的其他单位的,应当办理( );减免税申请人将进口货物转让给不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或者进口同一货物不享受同等减免税优惠待遇的其他单位的,应办理( ): (5.0分)
东部地区A企业特定减免税进口飞机制造设备一套,1年后经批准按折旧价格转让给同样享受特定减免税西部地区B企业,海关对B企业飞机制造设备的监管期限是:
2004年9月1日某公司由于承担国家重要工程项目,经批准免税进口了一套电子设备。使用2年后项目完工,2006年8月31日公司将该设备出售给了国内另一家企业。该电子设备的到岸价格为300万元,关税税率为10%,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5年,按规定公司应补缴关税()。
大连科技创造有限公司(7620142027)注册于大连保税区,属于国家鼓励发展产业类,为履行产品出口合同,在其投资总额内进口一批机器设备(该设备未列入《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后该企业又从同一供货商处购进生产零配件一批,料件加工完成后,产品全部返销国外。该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了核销手续,同时该企业为调整产品结构将进口的加工设备出售给某内资企业。根据上述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76~80第 76 题 该设备在进口时,《进口货物报关单》“贸易方式”和“征免性质”栏分别填写()。
1997年9月1日某公司由于承担国家重要工程项目,经批准免税进口了一套电子设备。使用2年后项目完工,1999年8月31日公司将该设备出售给了国内另一家企业。该电子设备的到岸价格为300万元,关税税率为10%。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5年,按规定公司应补缴关税()。(2000年)
2016年4月1日,某企业经批准进口一台符合国家特定免征关税的科研设备用于研发项目,设备进口时经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折合人民币860万元,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2年;2016年9月31日,该企业研发项目完成后,将已提折旧100万元的免税科研设备转让给另外一家企业。已知该设备的关税税率为20%,则该企业应补缴关税()万元。
2007年9月1日某公司由于承担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经批准免税进口了一套电子设备。使用2年后项目完工,2009年8月31日公司将该设备出售给了国内另一家企业。该电子设备的到岸价格为300万元,关税税率为10%,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5年,按规定公司应补缴关税( )万元。
区内企业加工生产的货物出区内销时,区内企业或者区外收发货人可以选择按照其对应进口料件缴纳关税,并补缴关税税款();进口环节税应当按照出区时货物实际状态照章缴纳。
计算问答题:某进出口公司2014年12月发生如下进口业务(题目中关税税率均为10%):(1)免税进口一台设备,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为50万元,海关规定的监管期限为3年,该设备使用18个月后出售给某内资企业;(2)以租赁方式进口一台机械,海关审定的租金价格为100万元;
精研公司经批准2013年6月1日进口一台符合国家特定免征关税的科研设备用于研发项目,设备进口时经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折合人民币800万元(关税税率为20%),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5年;2015年5月31日,公司研发项目完成后,将已计提折旧200万元的免税设备出售给国内另一家企业(再次填写报关单申报办理纳税之日关税税率为10%)。该公司应补缴关税()万元
我国中外合作企业A公司特定减免税进口一台饮料生产设备,1年后经批准按折旧价格转让给同样享受特定减免税的B公司,海关对结转的该生产设备应进行监管的期限是()。
东部地区A企业特定减免税进口飞机设备一套,两年后经批准按折旧价格转让给同样 享受特定减免税待遇的西部地区B企业,海关对B企业飞机制造设备的监管期限是()
出口加工区等其他特殊监管区域减免税货物进口前,企业向特殊监管区域海关提交发票、装箱单等,海关核准后在企业设备电子账册中进行登记,不核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