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雪公司采用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核算坏账损失,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5%。2005年1月1日,“应收账款”账户的余额为2000000元;2005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户的余额为800000元。2005年度发生如下相关业务: (1)5月8日,收回2004年度核销的坏账40000元,存入银行。 (2)11月9日,因一客户破产,有应收账款25000元不能收回,经批准确认为坏账。 计算天山雪公司2000年末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并编制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分录。
2004年7月,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通过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的方式获得一宗地的开发权,该宗地上原项目为经济适用房。2004年9月,甲公司以在建工程连同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向银行申请开发贷款。2004年12月,该项目变更为商品住宅。2005年1月,甲公司委托某房地产经纪公司独家代理销售该商品住宅,当月,该经纪公司就代理甲公司对外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但直到2005年5月10日,甲公司才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该项目变更为商品住宅项目时,()。
2004年7月1日预付工程款3000万元,工程开工,9月30日付2000万元。一笔专门借款4000万元,是2004年6月1日借入的,年利率6%,一笔一般借款3000万元,是2004年1月1日借入的,年利率7%,闲置专门借款投资货币市场,月利息率0.6%,2004年资本化利息是()万元。
2009年9月1日,某公司经批准进口一台符合国家特定免征关税的科研设备用于研发项目,设备进口时经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折合人民币600万元(关税税率为15%),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5年;2011年8月31日,公司研发项目完成后,将已计提折旧150万元的免税设备出售给国内另一家企业(再次填写报关单申报办理纳税之日关税税率为10%)。该公司应补缴关税()万元。
甲公司陈某承担着公司的一项重要节能材料研究任务,但陈某于2004年2月4日调到乙公司任职,陈某在2004年10月对其原承担甲公司任务取得突破性进展,研制出一种新型节能材料,该成果的申请专利权应归属于()
天山雪公司采用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核算坏账损失,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5%。2005年1月1日,“应收账款”账户的余额为2000000元;2005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户的余额为800000元。2005年度发生如下相关业务: (1)5月8日,收回2004年度核销的坏账40000元,存入银行。 (2)11月9日,因一客户破产,有应收账款25000元不能收回,经批准确认为坏账。 编制天山雪公司收回已核销坏账的会计分录。
2004年7月,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通过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的方式获得一宗地的开发权,该宗地上原项目为经济适用房。2004年9月,甲公司以在建工程连同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向银行申请开发贷款。2004年12月,该项目变更为商品住宅。2005年1月,甲公司委托某房地产经纪公司独家代理销售该商品住宅,当月,该经纪公司就代理甲公司对外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但直到2005年5月10日,甲公司才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甲公司预售该在建工程,须符合下列条件()。
2010年9月1日,某公司经批准进口一台符合国家特定免征关税的科研设备用于研发项目,进口时海关审定完税价格为600万元人民币(关税税率15%),监管年限为5年;2012年8月31日,公司研发项目完成后,将已计提折旧150万元的免税设备出售给国内另一家企业(申报的关税税率10%)。该公司应补缴关税()万元。
2004年7月,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通过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的方式获得一宗地的开发权,该宗地上原项目为经济适用房。2004年9月,甲公司以在建工程连同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向银行申请开发贷款。2004年12月,该项目变更为商品住宅。2005年1月,甲公司委托某房地产经纪公司独家代理销售该商品住宅,当月,该经纪公司就代理甲公司对外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但直到2005年5月10日,甲公司才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甲公司获得该房地产项目应履行的法定程序有()。
甲公司陈某承担着公司的一项重要节能材料研究任务,但陈某于2004年2月4日调到乙公司任职,陈某在2004年10月对其原承担甲公司任务取得突破性进展,研制出一种新型节能材料,该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应归属于()。
2012年9月1日,某公司经批准进口一台符合国家特定免征关税的科研设备用于研发项目,设备进口时经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折合人民币600万元(关税税率为15%),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5年;2014年8月31日,公司研发项目完成后,将已计提折旧150万元的免税设备出售给国内另一家企业(再次填写报关单申报办理纳税之日关税税率为10%)。该公司应补缴关税()万元。
2009年10月1日,某公司经批准进口一台符合国家特定免征关税的科研设备用于研发项目,设备进口时经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折合人民币900万元,海关规定的监管期为5年;2011年9月30日,公司研发项目完成以后,将已提折旧200万元的免税设备出售给另一家企业。已知关税税率为20%,则该公司应补缴关税()万元。
2004年5月8日,一中国公司与一韩国公司签订合同订购电子零部件5万套,FCA(韩国某港口)价格条件,2004年11月7日~9日交货,合同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若发生争议,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后由于此类电子产品价格下跌,同年6月20日,中国公司与韩国公司将订货变更为4万套,产品价格不变。2004年11月25日,中国公司收到货物,发现韩国公司所交货物仍然是5万套。若双方纠纷经仲裁后,韩国公司拒不执行已生效的仲裁裁决,中国公司如何使裁决在韩国得到执行?法律依据是什么?
2004年2月1日某建设单位与某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为2004年5月1日,竣工日期为2005年12月31日。2004年2月10日施工单位与保险公司签订了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施工单位为保证工期,于2004年4月20日将建筑材料运至工地。后因设备原因,工程实际开工日为2004年5月10日。该工程保险开始生效日为()。
丁公司于2004年4月1日以1057.9万元购人乙公司于2004年1月1日发行的面值为1000万元、票面年利率为6%、期限为3年、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一批,作为长期投资。购买债券过程中另支付相关税费共计13.2万元(假定达到重要性水平)o若该债券溢价采用直线法摊销,则丁公司2004年因该债券投资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元。
背景:某单位投资2 100万元新建办公楼,建设单位与甲施工单位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并约定电梯由建设单位供应,经建设单位同意,甲将消防工程分包给乙施工单位。施工阶段由丙监理公司实施监理。工程于2004年7月1日开工建设,消防工程于2006年4月26日通过了当地消防机构验收,整个工程于2006年5月12日验收合格,2006年5月24日投入使用。2006年8月20日夜,位于3楼的一处消防管接头由于质量缺陷,造成漏水,致使丁公司存放于该处的两台电子设备损坏,估计损失50万元。根据场景,作答下列问题。
2004年甲、乙、丙三人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由于某种原因,2005年1月,甲退出合伙企业。2005年12月,丁加入合伙企业。2006年5月,甲、乙、丁决定合伙企业解散,四人对于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应如何安排?
1997年9月1日某公司由于承担国家重要工程项目,经批准免税进口了一套电子设备。使用2年后项目完工,1999年8月31日公司将该设备出售给了国内另一家企业。该电子设备的到岸价格为300万元,关税税率为10%。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5年,按规定公司应补缴关税()。(2000年)
2004年3月1日某承包商利用欺诈.胁迫的手段与工人甲签订了一个合同,2004年5月1日经过人民法院裁决该合同被撤销,则()
2007年9月1日某公司由于承担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经批准免税进口了一套电子设备。使用2年后项目完工,2009年8月31日公司将该设备出售给了国内另一家企业。该电子设备的到岸价格为300万元,关税税率为10%,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5年,按规定公司应补缴关税( )万元。
2010年9月1日某公司由于承担国家重要工程项目建设,经批准进口了一套电子设备。使用2年后项目完工,2012年8月31日公司将该设备出售绐了国内另一家企业。该电子设备的到岸价格折合人民币300万元,2010年进口时该设备关税税率为14%,2012年海关接受该公司再次填写报关单申请办理纳税及有关手续之日该设备关税税率为l0%,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5年,按规定公司应补交关税()。
乙公司20×8年1月10日与丁公司签订一项总金额为1900万元的固定造价合同:承建一幢办公楼。工程已于20×8年2月开工,预计20×9年6月完工,预计工程总成本1700万元。20×8年11月由于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调整预计总成本,预计工程总成本已达2000万元。经双方协商,追加合同造价300万元。截至20×8年12月31日乙公司实际发生合同成本1600万元。若乙公司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不考
红宸宇达成立于2004年的9月1日,其十周年的庆祝大会于2014年9月1日星期一举行,规模十分宏大。那么十年前公司成立的那天,即2004年的9月1日是()
2003年4月1日张某被李某打了一顿,张某当时只觉得疼痛,后来由于疼痛难忍。张某于2003年5月1日到医院检查时发现肋骨骨折,2003年5月10日张某找到李某,要求李某赔偿,李某拒绝赔偿,2003年9月10日张某被人绑架,直至2004年1月8日张某才被解救出来,2004年9月5日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赔偿,以下说法正确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