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畜禽养殖废弃物用作肥料,超出土地消纳能力,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依照()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按新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经营企业不具备下列()条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违反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人员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管理档案,记录日常监督检查、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
养殖者在饲料或者动物饮用水中添加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禁用的物质以及对人体具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其他物质,或者直接使用上述物质养殖动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其对饲喂了违禁物质的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人员有会计法律规定的下列违法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这类违法行为有( )。
畜禽养殖场未建立养殖档案或者未如期保管的,由县级以上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相关处罚()。
根据《山东省实施办法》,从事畜禽养殖、屠宰、制革、橡胶、骨胶炼制、骨粉、鱼粉、生物发酵、饲料等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
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有下列行为()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产品,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注册造价工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执业活动违规处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罚则中规定的所有处罚条款,都可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实施。
按新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销售产品有以下()行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产品,可以处违法销售的产品货值金额30%以下的罚款。
在禁止养殖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处()的罚款,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向水体或其他环境倾倒、排放畜禽废渣和污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畜牧法》有关规定,畜禽养殖场未建立养殖档案的,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养殖档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会计人员有下列( )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实验室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进行处罚和处罚。()
依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执业活动中发生()的行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没主管部门作出相应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有关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依据职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违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