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二人经人介绍相识,在没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两人于1999年5月1日登记结婚,2000年7月10日生下一子丙。婚后,两人感情不和,甲经常对乙施加暴力,将甲多次殴打伤住院。2000年10月,甲结识了一未婚女子丁,即与丁长期共同居住,对乙和丙不管不问。为达到与丁结婚的目的,于2002年12月17日以夫妻不和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问:
美国人马丁和英国人安娜夫妇是来华工作的外国专家。来华之前,两人长期在印度工作,并在那里有惯常居所。在中国工作期间,马丁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的诉讼请求。对于马丁和安娜的离婚纠纷,我国法院应该适用下列哪一国法律加以解决?
中国某国有企业在甲国设有办事处,办事处雇用的甲国人哈里利用职务之便,将办事处的大量公款窃为已有。后哈里到乙国又因争执将一乙国人打死。哈里从未到过中国,目前哈里在甲国。中国与甲国之间没有任何司法协助方面的协定,但中国与乙国间有引渡协定。根据国际法及中国的有关法律,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
经常居所在甲国的甲国人里尔与经常居所在上海的乙国人施某在甲国办理了结婚手续,数年后两人因离婚后的财产分割诉诸中国某法院。依中国相关法律,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中国公民甲与法国人乙在英国认识并结婚。婚后两人定居加拿大,但一年后两人因感情不和要离婚,当地法院已受理他们的案件,那么适用()的法律。
中国人张女士的原始住所在甲国,最后的经常居所地在乙国。现张女士去世且未留遗嘱,在中国留有房产和大量银行存款。乙国关于法定继承的冲突规范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现张女士的丙国籍儿子和女儿为继承其在华的存款发生争议诉至中国某法院。依照我国《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本案法律适用的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德国人凡代克曾在中国工作,经常居所在德国,在德国有一处房产,并在两国的银行均有存款,2011年凡代克因病在中国去世并未留有遗嘱。其子女对房产和存款的继承产生争议,起诉至中国某法院。依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法院最终应当适用哪些国法律裁决本案?()
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离婚,在处理子女抚养费的负担、共同财产的分割和经济帮助方面,原则上不能()。
A某是甲国人,同时具有乙国国籍,其住处在甲国,其惯常居所在乙国。后因在丙国为票据行为所引起的票据纠纷在我国涉诉。为了确定A某之票据行为的效力,我国法院首先要确定他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按照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A某同时具有甲国国籍和乙国国籍,我国法院应如何确定其本国法?()
中国某国有企业在甲国设有办事处,办事处雇用的甲国人哈里利用职务之便,将办事处的大量公款窃为己有。后哈里到乙国义因争执将一乙国人打死。哈里从未到过中国,目前哈里在甲国。中国与甲国之间没有任何司法协助方面的协定,但中国与乙国问有引渡协定。根据国际法及中国的有关法律,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
中国公民甲与法国人在英国认识并结婚。婚后两人定居加拿来大,但是一年后两人因感情不和要离婚,当地法院已受理他们的案件,那么使用()的法律。
中国工人甲在中国某港口使用乙国公司生产的吊车正常作业时,因吊车设计原因,致使甲人身伤害。甲委托律师到港口所在地法院起诉。经查,吊车的设计者是丙国人,经销商是丁国某公司。法院应适用()对此案审理。
美国人甲和法国乙夫妇2003年来华投资经商,此前二人长期在韩国住酒店,并在那里有经常居所。2006年,两人在中国协议离婚,依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甲国人里奥来上海后,委托中国人夏某代理其办理在中国的广告业务,双方没有就委托选择适用的法律,业务收入归人里奥在乙国的一信托基金,该信托当事人约定适用乙国法律。里奥认为夏某在办理某项广告中侵犯了其人格权,两人之间的争议在中国某法院审理,依中国的相关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这是一条( )。
经常居所在英国的中国人刘某赴印度尼西亚旅游期间,在甲公司的商店购买了一件商品,在刘某回英国后使用该商品时,商品发生了破裂,造成刘某受伤。刘某又发现该产品的品质与产品说明书的描述不符,现涉及该商品的争议诉诸中国某法院,依我国相关法律适用的规定,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中国男子胡明1990年与英国女子维多利亚在英国伦敦结婚,婚后两人一直居住在英国0 1999年胡明向英国某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000年英国法院判决解除胡明与维多利亚之间的婚姻关系.2003年胡明回中国工作,同年结识了中国女子江珊,2006年二人准备再婚,胡明遂向我国有关法院申请承认英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假设我国与英国之间没有订立司法协助协议,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可以成为法院拒绝承认英国法院离婚判决的理由?()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著作权法保护。()
甲国人乔治与中国人王梅结婚,两人又与另一中国人陈某在北京组建了一经营与甲国贸易的公司,后因公司所购办公用房争议(乔治称双方有过协议适用甲国法律)及与甲国公司的贸易合同争议,陈某将乔治诉诸中国某法院。后乔治与王梅的婚姻也亮起了红灯,并因孩子的抚养权争议诉诸中国某法院,乔治称其与王梅同意离婚适用甲国法律。依中国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经常居所在伦敦的英国公民约克与经常居所在纽约的中国公民李某打算在中国结婚。关于约克与李某结婚,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