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的,有关部门()该建设项目。
新建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价报告书。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什么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不一定要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不一定要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新建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价报告书。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简称“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安监督管理部门提交()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之日起()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提交()。
《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新建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价报告书。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规定,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危害预评价报告。
()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 )。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
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须立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