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房地产公司于2008年1月1日,通过出让方式,获得B市C县规划区内一地块,从事住宅楼开发建设。并于次日签订了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6000万元,合同约定2006年3月1日开始动工建设。后由于种种原因,该项目直到2009年5月1日才开始动工建设。同时A房地产公司为提高整体投资效益,准备将临街的地块建成商业门市经同意,A房地产公司改变该项目部分土地用途,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必须()。
A房地产公司于2010年1月1日,通过出让方式,获得B市C县规划区内一地块,从事住宅楼开发建设。次日签订了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6000万元,合同约定2010年3月1日开始动工建设。后由于种种原因,该项目直到2011年5月1日才开始动工建设。同时A房地产公司为提高整体投资效益,准备将临街的地块建成商业门市。经同意,A房地产公司改变该项目部分土地用途,()。
A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9年6月1日,通过出让方式获得B市C县规划区内一地块,从事写字楼开发建设。并于次日签订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9000万元,合同约定2010年3月1日开始动工建设。后由于种种原因,该项目直到2010年7月20日才开始动工建设。同时A房地产开发公司为提高整体投资效益,准备将临街的地块建成商业门市。 该项目除临街的地块建成商业门市外,其余的写字楼建设用地出让最高年限为()年。
A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4年1月1日,通过出让方式获得B市C县规划区内一地块,从事住宅楼开发建设。并于次日签订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6000万元,合同约定2014年3月1日开始动工建设。后由于开发公司原因,该项目直到2015年5月1日才开始动工建设。同时A房地产开发公司为提高整体投资效益,准备将临街的地块建成商业门市。经同意,A房地产开发公司改变该项目部分土地用途,()。
A房地产公司于2010年1月1日,通过出让方式,获得B市C县规划区内一地块,从事住宅楼开发建设。次日签订了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6000万元,合同约定2010年3月1日开始动工建设。后由于种种原因,该项目直到2011年5月1日才开始动工建设。同时A房地产公司为提高整体投资效益,准备将临街的地块建成商业门市。A房地产公司要想改变该项目部分土地用途,必须取得()的同意。
A房地产公司于2008年1月1日,通过出让方式,获得B市C县规划区内一地块,从事住宅楼开发建设。并于次日签订了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6000万元,合同约定2006年3月1日开始动工建设。后由于种种原因,该项目直到2009年5月1日才开始动工建设。同时A房地产公司为提高整体投资效益,准备将临街的地块建成商业门市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A房地产公司要将改变该项目部分土地用途,必须取得()的同意。
A房地产公司于2010年1月1日,通过出让方式,获得B市C县规划区内一地块,从事住宅楼开发建设。次日签订了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6000万元,合同约定2010年3月1日开始动工建设。后由于种种原因,该项目直到2011年5月1日才开始动工建设。同时A房地产公司为提高整体投资效益,准备将临街的地块建成商业门市。根据有关土地政策规定,A房地产公司取得上述土地使用权后,不被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最迟动工开发时间为()。
A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4年1月1日,通过出让方式获得B市C县规划区内一地块,从事住宅楼开发建设。并于次日签订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6000万元,合同约定2014年3月1日开始动工建设。后由于开发公司原因,该项目直到2015年5月1日才开始动工建设。同时A房地产开发公司为提高整体投资效益,准备将临街的地块建成商业门市。本例中,该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的责任主体是()。
A房地产公司于2008年1月1日,通过出让方式,获得B市C县规划区内一地块,从事住宅楼开发建设。并于次日签订了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6000万元,合同约定2006年3月1日开始动工建设。后由于种种原因,该项目直到2009年5月1日才开始动工建设。同时A房地产公司为提高整体投资效益,准备将临街的地块建成商业门市根据国土资源部39号令规定,A房地产公司取得上述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可能采取的出让方式是()。
A房地产公司于2010年1月1日,通过出让方式,获得B市C县规划区内一地块,从事住宅楼开发建设。次日签订了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6000万元,合同约定2010年3月1日开始动工建设。后由于种种原因,该项目直到2011年5月1日才开始动工建设。同时A房地产公司为提高整体投资效益,准备将临街的地块建成商业门市。本例中,出让合同签订的责任主体是()。
A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4年1月1日,通过出让方式获得B市C县规划区内一地块,从事住宅楼开发建设。并于次日签订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6000万元,合同约定2014年3月1日开始动工建设。后由于开发公司原因,该项目直到2015年5月1日才开始动工建设。同时A房地产开发公司为提高整体投资效益,准备将临街的地块建成商业门市。A房地产开发公司要改变该项目部分土地用途,必须取得()的同意。
A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9年6月1日,通过出让方式获得B市C县规划区内一地块,从事写字楼开发建设。并于次日签订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9000万元,合同约定2010年3月1日开始动工建设。后由于种种原因,该项目直到2010年7月20日才开始动工建设。同时A房地产开发公司为提高整体投资效益,准备将临街的地块建成商业门市。该项目除临街的地块建成商业门市外,其余的写字楼建设用地出让最高年限为()年。
王某2013年8月1日开始将市区自有的一间临街商铺出租,租期1年,月租金为5000元,租金每月收取。10月份发生修缮费600元。不考虑其他税费。王某2013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元。
A房地产公司于2013年1月1日,通过出让方式,获得B市C县规划区内一地块,从事住宅楼开发建设。并于次日签订了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6000万元,合同约定2013年3月ia开始动工建设。后由于种种原因,该项目直到2014年5月1日才开始动工建设。同时A房地产公司为提高整体投资效益,准备将临街的地块建成商业门市。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A房地产公司要改变该项目部分土地用途,必须取得()的同意。
A房地产公司于2010年1月1日,通过出让方式,获得B市C县规划区内一地块,从事住宅楼开发建设。次日签订了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6000万元,合同约定2010年3月1日开始动工建设。后由于种种原因,该项目直到2011年5月1日才开始动工建设。同时A房地产公司为提高整体投资效益,准备将临街的地块建成商业门市。该项目除临街的地块建成商业门市外,其余的住宅楼建设用地出让最高年限为()年。
A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4年1月1日,通过出让方式获得B市C县规划区内一地块,从事住宅楼开发建设。并于次日签订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6000万元,合同约定2014年3月1日开始动工建设。后由于开发公司原因,该项目直到2015年5月1日才开始动工建设。同时A房地产开发公司为提高整体投资效益,准备将临街的地块建成商业门市。该项目除临街的地块建成商业门市外,其余的住宅楼建设用地出让最高年限为()年。
A房地产公司于2010年1月1日,通过出让方式,获得B市C县规划区内一地块,从事住宅楼开发建设。次日签订了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6000万元,合同约定2010年3月1日开始动工建设。后由于种种原因,该项目直到2011年5月1日才开始动工建设。同时A房地产公司为提高整体投资效益,准备将临街的地块建成商业门市。按照规定,A房地产公司应在签订了出让合同后()日内,支付全部地价款。
A房地产公司于2010年1月1日,通过出让方式,获得B市C县规划区内一地块,从事住宅楼开发建设。次日签订了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6000万元,合同约定2010年3月1日开始动工建设。后由于种种原因,该项目直到2011年5月1日才开始动工建设。同时A房地产公司为提高整体投资效益,准备将临街的地块建成商业门市。根据国土资源部39号令规定,A房地产公司取得上述土地使用权,不可能采取的出让方式是()。
A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9年6月1日,通过出让方式获得B市C县规划区内一地块,从事写字楼开发建设。并于次日签订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9000万元,合同约定2010年3月1日开始动工建设。后由于种种原因,该项目直到2010年7月20日才开始动工建设。同时A房地产开发公司为提高整体投资效益,准备将临街的地块建成商业门市。该项目除临街的地块建成商业门市外,其余的写字楼建设用地出
王某外出打工,将祖传的一幅名画交由邻居李某保管。李某因生产经营用钱,将该画卖给了不知情的孙某,得款2万(该价格为合理价格)。孙某因为结婚急需用钱,向赵某借款3万,双方约定将该画押给赵某,如果孙某到期不赎回,该画归赵某所有。在王某外出打工期间,其住房有倒塌的危险,并有可能危及邻居李某的房屋。于是,李某请施工队为王某的房屋进行了修缮,并约定施工费待王某回家后再付。但是,由于罕见的台风影响,修缮后的房屋仍然倒塌。根据资料回答第 79~82 题。
2014年5月10日,政府公告同心花园小区5、6、7栋进行房屋征收公告通知。产权人王某的一套建筑面积为150 m2的临街一楼商铺在征收范围内。经调查王某的房屋是单位集资建房所购买,土地为划拨用地,房屋结构砖混结构,房屋证载用途是住宅,但王某于5年前,响应政府号召,将房屋装修改造为商铺,并将房屋出租给了李某,每月租金2万元,租期6年,2013年王某申请了房屋抵押贷款用于投资股票,至今尚有20万贷款未
A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4年6月1日,通过出让方式获得B市C县规划区内一地块,从事写字楼开发建设。并于次日签订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9000万元,合同约定2015年3月1日开始动工建设。后由于种种原因,该项目直到2015年7月20日才开始动工建设。同时A房地产开发公司为提高整体投资效益,准备将临街的地块建成商业门市。上述商业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不宜采用()
根据下列文字,回答问题。A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9年6月1日,通过出让方式获得B市C县规划区内一地块,从事写字楼开发建设。并于次日签订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9000万元,合同约定2010年3月1日开始动工建设。后由于种种原因,该项目直到2010年7月20日才开始动工建设。同时A房地产开发公司为提高整体投资效益,准备将临街的地块建成商业门市。该项目除临街的地块建成商业门市外,其余的
W房地产公司于2015年1月1日,通过出让方式,获得B市C县规划区内一地块,从事住宅楼开发建设。次日签订了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6000万元,合同约定2015年3月1日开始动工建设。后由于种种原因,该项目直到2016年5月1日才开始动工建设。同时W房地产公司为提高整体投资效益,准备将临街的地块建成商业门市。W房地产公司要想改变该项目部分土地用途,必须取得()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