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机车速度控制模式,对于道岔和临时施工慢性引起的列车限速,特殊规定为,当列车运行速度达到()时实施报警。
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采用计算机智能处理对列车运行速度进行安全监控。
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机车速度控制模式为,当列车运行速度达到列车限速值+()时实施常用制动。
在列控系统中目标速度的含义是列车运行过程中允许达到的最高速度。
LKJ-93型监控装置“走停走”控制模式自动闭塞区段,在分区信号机前机车信号显示停车信号(模式曲线在信号机前限速为0)时,列车在该信号机前停车2min后监控装置自动解除停车控制模式,列车启动后,监控列车以最高不超过()的速度运行到次一信号机,按其显示要求监控列车运行。
车在改用电话闭塞法行车的区间,对客运列车,监控装置按该区间最高允许速度的80%速度监控列车运行;对货运列车,按实际线路限制速度()速度监控列车运行。
监控装置的主要作用,一是防止列车运行(),二是防止列车在任何区段运行中超过机车车辆的构造速度、线路允许的最高运行速度和对应于不同规格的道岔的限制速度。
LKJ-93型监控装置“走停走”控制模式自动闭塞区段,装有容许信号的分区通过信号机显示停车信号时,监控装置对铁路局规定停车后启动困难的货运列车自动解除停车控制,监控列车以最高不超过()的速度运行到次一信号机,按其显示要求监控列车运行。
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机车速度控制模式为,当列车运行速度达到列车限速值+()时解除牵引力。
CTCS-1级(简称C1级),由主体机车信号+安全型运行监控记录装置组成,点式信息作为连续信息的补充,可实现点连式超速防护功能。适用于列车最高运行速度为()以下的区段。
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机车速度控制模式为,当列车运行速度达到列车限速值+()时实施报警。
当列车速度低于安全行车允许的速度时,监控装置不得影响列车的正常运行。
监控装置的主要作用,一是防止列车运行越过关闭的信号机,二是防止列车在任何区段运行中超过()、线路允许的最高运行速度和对应于不同规格的道岔的限制速度。
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机车速度控制模式为,当列车运行速度达到列车限速值+()时实施紧急制动。
最高运行速度不超过140km/h的机车,机车信号设备与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结合使用。()
机车信号显示一个绿色灯光时,运行监控装置监控列车按线路最高允许速度或机车车辆的最大()运行。
最高运行速度不超过()km/h的列车,机车信号设备与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结合使用,或采用列车超速防护系统。
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机车速度控制模式,对于道岔和临时施工慢性引起的列车限速,特殊规定为,当列车运行速度达到列车限速值+()时解除牵引力。
最高运行速度不超过()的列车,机车信号设备与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结合使用,或采用列车超速防护系统。
最高运行速度不超过160km/h的列车,()设备与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结合使用,或采用列车超速防护系
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机车速度控制模式对于道岔和临时施工慢行引起的列车限速,特殊规定为当列车运行速度达到()时实施报警。
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机车速度控制模式,对于道岔和临时施工慢性引起的列车限速,特殊规定为,当列车运行速度达到列车限速值()时解除牵引力
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机车速度控制模式,对于道岔和临时慢行引起的列车限速,特殊规定为,当列车运行速度达到列车限速值+3kn/h时实施常用制动。()
最高运9行速度不超过140 km/h的机车,机车信号设备与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结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