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驾驶员的车辆投保交强险,如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保险公司不给对方赔偿。
某汽车投保了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限额为20万元,同时,投保了交强险,在保险期间先后发生两次保险事故,在按交强险两次分别赔偿后,被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分别为15万元、2595元。保险人按保单约定第一次赔偿16万元后,应对第二次责任事故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投保交强险机动车辆发生事故后,若情况紧急,保险人可以现金方式垫付抢救费用。
投保交强险的车辆因超载造成的事故,交强险不负责赔偿。
被保险机动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后弃车逃逸,保险人可以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支付抢救费用。
投保交强险车辆发生以下()情形交通事故,交强险负责赔偿。
对于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元人民币;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元人民币。
投保交强险车辆发生以下()情形交通事故,交强险不负责赔偿。
某汽车投保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为30万元。该车在保险期间先后发生两次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分别为25万元、35万元。若不考虑交强险因素,保险人按保单约定第一次赔偿25万元,应对第二次责任事故,()。
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中,保险车辆拖带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含挂车),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的对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
赵某被钱某驾车撞伤,但未构成残疾。肇事车辆已投保了交强险。赵某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损失共三万元。保险公司辩称,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的规定,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在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里,赵某只伤未残,统一赔偿赵某医疗费用1万元,不同意赔偿误工费、护理费和交通费。保险公司的决定是否正确? 请阐述理由
2007年1月投保了交强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车损损失险的的保险车辆,保险期间内被一捷达车追尾,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捷达车负事故全部责任,保险车辆不负有事故责任,事故造成捷达车损失1000元,保险车辆损失3000元,则:( )。
若某汽车投保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为20万元,在保险期间先后发生两次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分别为10万元、25万元。在不考虑交强险的情况下,保险人按保单位约定第一次赔偿10万元后,应对第二次责任事故赔偿()
被保险机动车投保了《非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在保险期间内,由被保险人雇佣的驾驶员甲某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时,不慎发生双方碰撞事故,造成本车损失,经交警认定甲某负事故主要责任且确定甲某承担事故责任比例为80%,对于本车损失超过对方车交强险责任限额部分的损失,应按事故责任比例为()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交强险合同的条件是()
甲、乙两车车主均于2007年11月28日分别向X、Y两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甲车为一辆4座小轿车,乙车为货车。甲车车主另向X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保险金额为20万元,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责任限额为10万元。乙车未买机动车辆损失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在保险期间,甲车在一次行驶中与乙车相撞,并引起火灾,甲车全部烧毁,损失金额为20万元,无残值;甲车上1位乘客和司机丙某受伤支付
杨女士投保的车损险的保额为50万元。2009年10月,杨女士在驾车行驶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部分损失,实际修复费用为20万元。经交管部门认定,杨女士负次要责任,事故责任比率为30%,对方王先生负主要责任。假设绝对免赔额为5000元。考虑王先生投保的B保险公司的机动车辆强制性第三者责任保险,则在本次事故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1)杨女士可以获得王先生投保的交强险赔付,同时还可以获得A保险公司的赔款 (2)杨女士可以获得交强险的赔款为2000元 (3)杨女士可以从A保险公司获得赔款5.1430万元 (4)保险公司没有赔偿的部分杨女士不能请求王先生赔偿
投保交强险车辆发生以下()情形交通事故,交强险不负责垫付或赔偿。
《交强险条例》规定特定情形下投保人可以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哪项情形除外()
甲说:交强险赔款理算时,各无责方车辆不参与对其他无责车辆和车外财产损失的赔偿计算。乙说:发生交通事故,一方机动车如果无责任险,则交强险无需赔付()
王某投保了“商业三者险”保额10万,“交强险”,“不计免赔特约条款”,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造成对方车辆损失5万元,路边财产损失1万元。保险公司应赔付()
客户李先生为其2012年4月购置的捷达车投保交强险,交强险平台显示该车上年度发生一起有责任但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一次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那么其交强险保费上浮比例应该是()
某小轿车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为60万元,在保险期间先后发生两次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分别为20万元、70万元。经交管部门裁定,该小轿车方负全责。在不考虑交强险和免赔率的情况下,保险人按照保单约定第一次赔偿20万后,应对第二次责任事故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