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维队伍应按照基站代维作业计划要求,制定作业计划,并于每月()日前通过EOMS系统提交当地移动市分公司审核,并作为检查和考核依据。
移动公司要求施工方在现场验收前()个工作日提交竣工资料,并经代维公司和移动公司审核通过后由施工方录入移动公司指定资源管理系统;资源管理系统录入合格后,方可进行现场验收。
巡检工作中,对于()的安装规范、环境安全和设备故障要立即着手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按月汇总到“()”里;对于无法处理的安全问题、设备故障和测试数据表明设备可能隐藏安全隐患时,要及时通过emos代维管理模块中的异常情况报告单向移动公司汇报。
代维公司如遇特殊情况需对巡检计划进行调整的,直接和移动公司电话确认后即可。()
县公司代维管理员与县代维站充分沟通后,确定县代维站下月绩效计划,经县公司建设维护部主任及分管领导审核后,每月()日前报市公司。
()作为基站的重要信息,代维公司应纳入日常巡检工作中,代维公司要定期进行基站基础信息资源的信息收集和汇总工作。
每月根据合同内容和考核细则要求对代维公司进行不定期检查或抽查,检查代维公司对代维合同的执行情况,包括代维工作执行、代维工作效果、代维资源投入等情况,现场抽检比例每年不低于代维基站总数的5%,确保代维公司切实履行好代维责任。现场检查内容和要求参见附件8。月度检查结果由移动公司代维管理员和代维公司工作站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检查结果直接做为考核的评分依据。
代维公司如遇特殊情况需对巡检计划进行调整的,应提前()时间书面向移动公司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基站、直放站和分布系统代维公司要在次月5日前,向移动分公司提交全地区一份上月代维工作的“()”。
代维公司应按照《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代维企业资质基本标准和资源配置要求》建立代维工作组织架构和(),落实管理人员和代维人员,以及办公用品、车辆、仪器和工具等(),以保证代维工作的正常开展。
基站、直放站和分布系统代维公司在次月5日前,将上月所巡基站的“巡检问题反馈汇总表”、“代维清单月度汇总”和“异常情况报告单”提交相关移动公司审核。
市县公司代维管理员在每月()日前组织制定下月绩效计划,内容包括基站代维(含基站设备代维、基站发电代维和基站物业保洁代维)、光缆线路代维、集团客户专线代维三项代维业务。
空调、塔桅与天馈系统代维工作时,代维公司向分公司递交月度工作计划后,可开始半年度的巡检工作。()
光缆线路代维单位在线路发生变更后应在15天内提交更新资料;在合同中止()天前向移动公司提供完整的全套更新资料(包括电子文档和图纸资料)。
基站、直放站和分布系统代维公司在()前,将上月所巡基站的“()”、“代维清单月度汇总”和“代维清单差异表”提交相关移动公司审核。
代维公司应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框架协议所列和移动公司临时指派的各项代维工作任务,确保()和()。
代维人员巡检工作中遇到紧急情况时,可在获得移动公司代维管理员口头授权后立即进行处理,事后书面报告详细的处理经过。()
移动分公司、代维公司每年应分别至少开展()优秀代维小组和个人的评比工作,并对获奖的()进行表彰。
代维公司光缆割接、迁改申请,必须在迁改、割接前()提交申请给移动公司,经移动公司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割接、迁改。
根据信息安全管理要求在代维工作开展前,移动公司应与代维公司签订()。
代维公司每月底前向移动公司上报维护工作报告,代维公司提供的报告内容包括各代维维护中心的业务量,各项工作量的统计与分析,各项工作的计划与完成进度,内容应至少包括(),移动公司临时布置工作的完成情况等方面。
代维公司如遇特殊情况需对“巡检计划”进行调整的,应提前()天时间向移动公司提出计划变更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代维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开展相关工作,代维公司与移动公司签订合同后可以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和分包。()
根据信息平安管理要求在代维工作开展前,移动公司应与代维公司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