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劳动保护,搞好安全施工,保障职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和(),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班组管理的重要环节。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满()周岁,女年满()周岁。
因工致残,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办理退休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上市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男年满()周岁,女年满()周岁。
企业职工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应当实行()。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只需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3月9日发布了《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女年满()周岁。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子的退休年龄为()。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什么级别保留劳动关系?
工伤保险基金可用于下列支出:()①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②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③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④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男年满()周岁,女年满()周岁。
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主体包括职工个人及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等,而职工个人是重要的申请主体。
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住院时,能否享受因工待遇?
第168题:职工发生工伤, 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 影响劳动能力的, 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由()做出。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 )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
专职消防队员在()等工作中因工受伤、致残或死亡的,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收到工伤职工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该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是()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的劳动能力鉴定在哪几个月集中办理?()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的劳动能力鉴定集中办理期的规定哪项是正确的?()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劳动能力鉴定每个月集中受理一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合肥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做出之日起()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