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购进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不动产适用增值税税率为9%,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长江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长江公司有关房地产的相关业务资料如下:(1)2×13年1月,长江公司自行建造办公大楼。在建设期间,长江公司购进为工程准备的一批物资,价款为2260万元(含增值税)。该批物资已验收入库,款项以银行存款

时间:2024-06-04 09: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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