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是某公司的员工,该公司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按月综合计算工作时间。2009年4月至5月工作周期中,小张未曾休息,期间遇有4次休息日(双休日)和一个法定节假日(五一劳动节)。当月发工资时,小张要求按9个工作日加班发给加班工资,公司却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为由拒绝发给加班工资。工作时间制度分为哪些工作制()?
小张是某公司的员工,该公司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按月综合计算工作时间。2009年4月至5月工作周期中,小张未曾休息,期间遇有4次休息日(双休日)和一个法定节假日(五一劳动节)。当月发工资时,小张要求按9个工作日加班发给加班工资,公司却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为由拒绝发给加班工资。定时工作时间制度可分为哪些()?
《劳动法》规定法定假日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的工资报酬。
国假日员工加班如能安排补休,可不支付双倍工资。
在国庆长假中,1、2、3日是法定节假日,4、5、6、7日是休息日。若企业安排小张1到3日加班,则应当按照工资基数的()给小张支付加班工资。
王某的日工资为80元。政府规定2010年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其中3天属于法定休假日,4天属于前后两周的周末休息日。公司安排王某在这7天加班不能安排补休。公司应当向王某支付加班费合计()元。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按日工资的()%支付加班费。
王某的日工资为80元。政府规定2010年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其中3天属于法定休假日,4天属于前后两周的周末休息日。公司安排王某在这7天加班不能安排补休。公司应当向王某支付加班费合计( )元。
某黄金周假期中3天属于法定假日,另4天属于前后两周的周末公休日的调休。公司安排小王在这7天加班,不安排补休。小王的日工资为100元。根据《劳动法》,公司应当向小王支付不低于()的工资报酬。
国家规定2009年国庆放假8天,用人单位凡在10月1日、2日、3日和6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10月4日、5日、7日、8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可安排补休,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材料体现了劳动者享有()①劳动报酬的权利②休息、休假的权利③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④社会福利的权利
某黄金周假期中3天属于法定假日,另4天属于前后两周的周末公休日的调休。公司安排小王在这7天加班,不安排补休。小王的日工资为100元、根据《劳动法》,公司应当向小王支付不低于()的工资报酬。
国家规定在法定节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员工加班的,其加班工资应不低于()
加班工资按法定节日加班,职工的工资标准的()发,公休加班,按职工本人日工资的()发。
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报酬。
用人单位如果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人工作,既可以选择安排补休,也可以选择支付工人加班工资。
法定假日加班的,应当按平时工资的( )支付加班费。
法定节假日发放加班工资不安排调休()
小泉是一家外商投资企业的职工。2001年"五一"劳动节期间,因为一位当班的职工请婚假回家结婚,公司与工会和小泉本人协商后安排他从5月1日至3日加班3天。过后,小泉发现单位发给他的加班工资是按照他本人日平均标准工资的200%计算的。小泉记得国家规定的休息日加班工资是不少于日标准工资的200%,而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应该按照不少于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于是小泉找单位领导反映问题。单位领导对此解释说,《劳动法》的确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而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但是,国家规定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也就是说,单位按月发放的工资中已经包括了法定节假日的工资,所以,单位在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时,只须另外支付日工资标准的200%,加上包含在按月发放的正常工资中的法定节假日工资,就符合了《劳动法》规定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请问企业的做法错在哪里?
综合工时的在计算周期内如果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时间的,超过部分按加班计算,非法定节假日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物业公司劳动关系案例集)
王某的日工资为80元。政府规定2013年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其中3天属于法定休假日,4天属于前后两周的周末休息日。公司安排王某在这7天加班不能安排补休。公司应当向王某支付加班费合计()元。
员工在法定休假节日加班,发给本人日工资标准的的工资()
按照劳动法规定,法定休假日批准加班,按员工本人日工资标准的()计算加班工资。
职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的,按职工本人日工资标准()的计算加班工资
按照国家规定,法定节假日必须安排员工加班的,应发放工资的()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