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有效时,允许的推进度必须同时满足留有不少于()m(地质构造带5m)的措施孔超前距和不少于2m的检验孔超前距。
在煤巷掘进工作面和采煤工作面对无突出危险区进行区域验证时,在煤巷掘进工作面还应当至少打1个超前距不小于()的超前钻孔或者采取超前物探措施,探测地质构造和观察突出预兆。
煤巷掘进工作面在地质构造破坏严重地带应适当增加不小于()m的超前距
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在地质构造破坏严重地带应适当增加超前距,但煤巷掘进工作面不小于()。
在地质构造破坏严重地带应适当增加超前距,回采工作面不小于()防突措施超前距。
正常条件下,采煤工作面防突钻孔超前距最小应保留3米。在地质构造破坏严重地带,采煤工作面防突钻孔超前距最小应保留()米。
采取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时,穿层钻孔预抽石门(含立、斜井等)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应当在揭煤工作面距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以前实施(在构造爆破带应适当加大距离)。
掘进工作面防突钻孔超前距最小应保留()
在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揭煤工作面掘进至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m之前必须至少施工2个前探钻孔,以保证能确切掌握煤层厚度、倾角变化、地质构造和瓦斯情况。
采取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时,穿层钻孔预抽石门(含立、斜井等)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应当在揭煤工作面距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以前实施(在构造破坏带应适当加大距离)。
采煤工作面在地质构造破坏严重地带应适当增加不小于()的措施孔超前距。
在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揭煤工作面掘进至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m之前必须布置一定数量的前探钻孔,以保证能确切掌握煤层厚度、倾角变化、地质构造和瓦斯情况。
正常条件下,采煤工作面防突钻孔超前距最小应保留()米。
采煤工作面应保留的最小防突措施超前距为()。
采煤工作面采用超前排放钻孔和预抽瓦斯作为工作面防突措施时,钻孔直径一般为()。
工作面应保留的最小防突措施超前距为:煤巷掘进工作面5m(地质构造带7m),回采工作面3m(地质构造带()m);
如果采煤工作面防突效果检验结果措施有效时,若检验孔与防突措施钻孔深度相等,则可在留足防突措施超前距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回采。当检验孔的深度()防突措施钻孔时,则应当在留足所需的防突措施超前距并同时保留有2m检验孔超前距的条件下,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实施回采作业。
在地质构造破坏严重地带应适当增加超前距,煤巷掘进工作面不小于()防突措施超前距。
在煤巷掘进工作面还应当至少打1个超前距不小于10m的超前钻孔或者采取超前物探措施,探测地质构造和观察突出预兆。()
工作面应保留的最小防突措施超前距为:煤巷掘进工作面5m,回采工作面3m;在地质构造破坏严重地带应适当增加超前距,但煤巷掘进工作面不小于7m,回采工作面不小于5m。()
在煤巷掘进工作面还应当至少施工1个超前距不小于()m的超前钻孔或者采取超前物探措施,探测地质构造和观察突出预兆。
在煤巷掘进工作面还应当至少施工1个超前距不小于10m的超前钻孔或者采取超前物探措施,探测地质构造和观察突出预兆。()
在地质构造破坏严重地带,采煤工作面应当保留的最小防突措施超前距不小于3m。()
对于采煤工作面,若检验孔的深度()防突措施钻孔时,则应当在留足所需的防突措施超前距并同时保留有2m检验孔超前距的条件下,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实施回采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