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座高层建筑或高层建筑与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民用建筑相邻,当相邻较高一面外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墙上开口部位设有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宜小于()。
两座高层民用建筑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
相邻两座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层民用建筑,相邻外墙为不燃烧体且无外露的燃烧体屋檐,每面外墙上未设置防火保护措施的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且面积之和小于等于该外墙面积的5%时,其防火间距至少应为下列何值?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两座高层建筑或高层建筑与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民用建筑相邻,当相邻较高一座的外墙的耐火极限()小时,墙上开口部位设有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宜小于4米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两座高层建筑或高屋建筑与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民用建筑相邻,当相邻较高一面外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墙上开口部位设有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最小宜为()米
两座民用建筑相邻较高一面外墙高出相邻较低一座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屋面()及以下范围内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两座高层建筑或高层建筑与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民用建筑相邻,当较低一座的屋顶不开设天窗、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且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宜小于4米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两座高层建筑或高层建筑与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民用建筑相邻,当较低一座的屋顶不开设天窗、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且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宜()米
多层民用建筑玻璃幕墙的窗间墙、窗槛墙,当其外墙面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的非燃烧体时,其墙内填充材料可采用()材料。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窗槛墙,窗间墙的填充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当外墙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时,其墙内填充材料可采用()
两座高层民用建筑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两座高层建筑或高层建筑与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民用建筑相邻,当相邻较高一座的外墙的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墙上开口部位设有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宜()米
两座多层民用建筑的相邻外墙为非燃烧体,且无外露的燃烧体屋檐,当每面外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不超过该外墙面积的(),且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少2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两座高层建筑或高屋建筑与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民用建筑相邻,当较低一座的屋顶不设天窗、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最低为(),且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宜小于4.00米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两座高层建筑或高屋建筑与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民用建筑相邻,当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比相邻较低一座建筑屋面高()米及以下范围内的墙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
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外墙的最近距离计算,如外墙有凸出的燃烧构件,应从其凸出部分外缘算起。
两座丙类厂房相邻两面外墙均为不燃性墙体;当无外露的可燃性屋檐时,每面外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各不大于该外墙面积的()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多功能的多层或高层厂房内,可设()物品库房,但必须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非燃烧体墙和1.5h的非燃烧体楼板与厂房隔开。
两座丙、丁、戊类厂房相邻两面的外墙均为不燃烧体,当无外露的燃烧体屋檐,每面外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各小于等于该外墙面积的5%,且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时,其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
相邻的两座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多层民用建筑,当较低一座的,屋顶不设天窗、屋顶承重构件及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h,且相邻的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不应小于()m。
某建筑高度为21m的住宅楼与一座建筑高度为9m的商业建筑相邻,两者耐火等级均为二级,相邻外墙为不燃性墙体且无外露的可燃性屋檐,每面外墙上无防火保护的门、窗、洞口未正对开设,且该门、窗、洞口的面积之和占外墙面积的5%,两者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两座厂房相邻较髙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或相邻两座高度相同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中相邻任一侧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
相邻两座建筑两面的外墙均为不燃烧墙体且无外露的可燃性屋檐,每面外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各不大于外墙面积的()
耐火等级为一级的多层建筑的疏散楼梯为非燃烧体()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