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以上的业主同意。
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业主大会作出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决定,应当达到哪项的要求?
业主大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筹集和使用居住小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是()职权。
业主大会职责中的“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决议,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以上的业主同意。
业主大会会议决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以及改造、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以上的业主同意。
业主共同决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同意。
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以上的业主同意。
()是指已建成并经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
物业小区内,业主共同决定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大会会议决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以及改造、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根据物权法,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其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如何确定()
《物权法》规定,决定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的业主同意。
《物权法》规定,决定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根据《民法典》物权编规定,业主共同决定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须满足的条件有()
对维修项目费用预算总额在()万元以上(含)的,应实行审价。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筹集和使用规约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或经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不审价的,可不实行审价
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以上的业主同意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选举、更换、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决定业主委员会的任期(三)选聘、续聘、解聘物业服务人或者决定自行管理(四)确定或者调整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五)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六)筹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以及经营收益的分配与使用(九)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以及业主委员会委员工作津贴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十)改变和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十一)成立业主监督委员会,选举、更换业主监督委员会委员,决定业主监督委员会委员任期、职责、工作规则(十二)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确定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的其他事项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以上的业主同意
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什么情况应当定期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