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出租车质量信誉考核细则规定,聘请无《从业资格证》或持无效证件的驾驶员从事经营活动的,记8分。
市区出租车质量信誉考核细则规定,无故拒载一次记3分;遇危急病人、产妇、孕妇等特殊人群不提供服务的,再追记2分。
未按规定设置服务标志的出租汽车不得上路运营,否则将被()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扣分。
出租汽车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记分累计分值大于0分且小于或者等于3分时,执法部门暂扣其《从业资格证》()个月,并重新参加岗位培训。
市区出租车质量信誉考核细则规定,在抢险救灾或应急事件中,不服从管理部门调度的,一次记10分。
出租车驾驶员小王营运中与乘客发生纠纷,小王年轻气盛,在失去理智情况下出手殴打乘客,根据《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小王的行为将被扣()。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包括对出租汽车企业和()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温州市区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信誉考核实行计分制和(),考核周期为12个月,基准分为20分。
《温州市区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20分及以上的,信誉考核等级为AAA级。()
《温州市区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规定获得县、市、省、国家级荣誉称号的,分别奖4、6、8、10分。()
《温州市区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有故意隐瞒或()小时内未归还、上报乘客遗忘物的,一次扣20分。
出租汽车驾驶员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为()的,或不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或继续教育补考成绩仍然不及格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 B 级。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包括()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周期届满后()日内持本人的从业资格证件到当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签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
《温州市区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规定市()管理机构负责市区(鹿城、龙湾、瓯海)出租汽车驾驶员信誉考核工作。
《温州市区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一个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0分的,且未按照规定参加()培训的,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对于出租汽车驾驶员“未按规定保养车辆、车辆带病运营”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
《温州市区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规定县(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出租汽车()信誉考核工作。
《温州市区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0分的,要接受不少于()学时的道路运输法规、职业道德和安全知识的继续教育。
《温州市区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考核周期内有累计扣分20分及以上记录的,信誉考核等级为B级。()
《温州市区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有驾驶员的违规行为在市级新闻媒体上曝光的,一次计()分。
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规定,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有()行为属于违反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扣分行为的。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超过有效期30日申请考核的,需按照《沈阳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后予以考核()
对于出租汽车驾驶员“未按规定放置《客运准驾证》”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