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等证件和资料。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先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然后向原税务登记管理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的纳税人注销时,需先进行清税申报,向税务机关填报《清税申报表》,税务机关应()。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向原税务登记管理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后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的证件和资料有()。
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齐全且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及时发放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不齐全或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场通知其补正或重新填报。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明显有疑点的,税务机关不予以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发生纳税义务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书面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
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的纳税人注销时,需先进行清税申报,向税务机关填报()。
在企业发生解散的情况下,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注销登记后,向原税务机关及时办理税务登记注销手续。()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30日内,向()或纳税义务()的主管税务机关书面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先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然后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管理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等证件和资料。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的证件和资料有()。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 )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发生()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发生解散,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管理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资料:()。A.《税务登记证》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