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被某县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被害人李某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予以受理并决定对此案公开开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合议庭认定被告人张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只是一般的违法行为,张某对李某的受伤负有一定的民事责任,于是合议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是没有达成协议,则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赔偿委员会下设的办公室可以刻制印章,其形状、尺寸同本院内设庭、室印章样式,由各级人民法院自行刻制。
某抢夺案,在法院庭前准备中,人民法院的下列做法错误的有:()
国际法院全体庭审理案件,出庭法官的法定人数至少应有()。
原告莱蒙的妻子莱蒙夫人,原为比利时人,因与莱蒙结婚而取得法国国籍。后来,她想与莱蒙离婚而与一罗马尼亚人结婚,由于法国法律规定不准离婚,而德国法律准许离婚,于是莱蒙夫人只身迁居德国,并申请加入德国国籍,而后在德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获得离婚判决后,在柏林与该罗马尼亚人结婚。不久,莱蒙夫人因遇车祸而死亡,原告莱蒙在法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其财产,依国际私法的理论,法院应如何处理本案?
国际奥委会总部设在何处?
我国某甲公司与一设在我国的美国的某一子公司在加拿大签订了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的履行地在日本,后因为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我国的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除了我国法院外,还有哪国法院有管辖权()
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宪章》规定,该法庭对()有管辖权。
()11月16日宣布退出设在荷兰海牙的国际刑事法院。
裁判是人民法院以法庭审理查明的事实为根据,以()的有关规定为准绳,对案、件的实体问题和某些程序问题,做出处理决定。
某县法院对于该县检察院移送的张某绑架案进行庭前审查,关于法院审查后的处理方式正确的是:()
司法警察值庭时违反《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值庭规则》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处理。
各级人民法院的国家赔偿确认工作统一由审判监督庭承担。
2008年2月15日,国际银行和厚泰公司、晓升公司三方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国际银行给厚泰公司贷款港币80万元,晓升公司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三方在借款合同上签字盖章后,国际银行依约给厚泰公司发放港币80万元的贷款。贷款到期后,厚泰公司未依约还款付息,晓升公司也未履行担保义务。国际银行向法院起诉,法院认为,厚泰公司应当承担违约的民事责任,晓升公司的担保已过保证期限,因此免除担保责任。晓升公司未提起上诉。如果本案厚泰公司以国际银行为被上诉人提起上诉,二审中国际银行提出反诉,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司法赔偿案件听证法官由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委员或者从事审判工作的法官一人或者三人以上组成;由三人以上组成听证庭进行听证的,应指定一名首席听证法官;听证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
人民法院在审理被告人邹某贪污一案时,公诉人要求传唤证人李某出庭,邹某的辩护律师立即提出反对意见,认为检察机关庭前移送的证据目录中没有证人李某的名字,并且其对该证据准备不足,无法质证;而同时被告人邹某在庭审中的陈述与在侦查、审查起诉中的供述也出现了明显的不一致,足以影响定罪量刑,则此时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甲国和乙国之间发生政治争端,双方将争议提交设在荷兰海牙的国际常设仲裁法院解决,根据《仲裁程序示范规则》,下列哪项不属于仲裁裁决无效的情形?
某抢夺案,在法院庭前准备中,人民法院的下列做法错误的是
2、人民法院庭前审查后,以下哪种不属于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的情形
四位法学院学生旁听了法院审理的一庭刑事案件后,用不同方法对该案涉及的刑法条文进行了解释,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某区法院安排下列人员在某派出法庭工作,与法院构成劳动关系的是() A.该庭庭长 B.员额制法官 C.工勤人员 D.某高校大二实习生
居民甲起诉要求居民乙就损毁其名誉赔礼道歉一案,在诉讼中甲因工作忙又不想继续打官司,遂向法院申请撤诉,在法院不同意其撤诉的情况下就不出现庭参加诉讼。法院应当()
2010年7月,陈某与雅庭公司签订了家庭装饰工程合同。雅庭公司为陈某的住房做室内装修,双方约定了工程工期、工程款、违约责任等。合同还约定:工程所需材料,除规定由陈某承办的外,其余均由雅庭公司购置。雅庭公司购置的材料,由陈某验收同意后方可使用。工程完工后,陈某因室内呛人气味长久不消与雅庭分公司发生纠纷。经鉴定,居室内的刺鼻气味是装修材料挥发出的游离甲醛严重超标所致。因与雅庭公司协商无果,陈某诉至法院。
一位住所设在意大利的丹麦公民,在法国去世并在大陆留有遗产,根据法院地法国的国际私法的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本国法。而丹麦国际私法规定,继承应由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支配。若法国法院承认转致,则应当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