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涉及信用卡()张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定罪处罚。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涉及信用卡()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巨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罂粟壳()以上,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违背他人意愿,使用其()等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
()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巨大”。
伪造信用卡25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出售、购买假币或者明知是假币而运输,总面额在()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非法种植大麻(),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非法种植大麻“数量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之间恶意串通,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10张以上的,符合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巨大”认定标准,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信用卡,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下列有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巨大”。()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巨大”。
()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伪造信用卡”,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定罪处罚。
《两高院司法解释》,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哪些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网络信息安全知识: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
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不包括下列哪些情形:()。
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不包括下列哪些情形.---法律合规部()
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或者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义进行交易,涉及信用卡1张以上不满5张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定罪处罚()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行、以转让股权等方式变相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变相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累计超过()人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
伪造信用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复制他人信用卡、将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写入磁条介质、芯片或者以其他方法伪造信用卡一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伪造信用卡”,以()定罪处罚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致使用户信息泄露,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