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进行放款审核或不执行放款审核意见放款的,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处分。
犯罪分子窃取他人证件到农行某网点新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农行柜员未按规定核查客户身份证件,导致犯罪分子利用账户进行洗钱活动,给农行声誉带来严重损失。对有关责任人员可视情节给予()处分。
未按规定经审核认可,较上期大幅降低同一笔贷款的(),违反相关规定,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警告至记过处分。
未按规定管理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账户的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员()处分。
根据《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金融机构为不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或者不使用本人身份证件上姓名的个人客户开立账户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该金融机构警告,可以处()的罚款。
未按规定审核应审核的测试事项,审核未揭示DCF测试中存在的明显问题,给予有关责任人员()处分。
未按规定进行放款审核或不执行放款审核意见放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应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在印章管理中,印、证未按规定分管分用,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处分。
未按规定进行贷后检查,导致未及时发现客户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应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在账户管理中,违反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外币账户管理规定,为客户办理外汇资金收付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处分。
客户申领银行卡,柜员未按客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规定手续办理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
为无证件客户开立账户,利用虚假证件、资料开立账户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至()处分。
农行柜员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资金交易服务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处分。
在电子银行客户证书制作、保管和发放及自助设备维护管理过程中,未按相关规定进行操作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处分。
在预留印鉴管理中,未按规定办理客户预留印鉴挂失和更换印鉴业务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处分。
《江苏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规定,在账户管理和办理结算业务过程中,未按规定为客户开立、撤销账户导致不良后果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经济处罚或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未按规定审核客户资料,导致假冒注册事件发生并造成资金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处分。
个人开立定活两便储蓄存款账户业务,需审核客户提供的身份证件、开户资料是否符合相关制度规定,选择60480交易查询确认()。
在账户管理中,办理销户业务时未按规定收回出售未用的重要空白凭证,且无存款人出具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保证书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处分。
在账户管理中,故意泄露客户存款或账户、账号、客户身份资料等信息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处分。
按照()规定,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身份证件即实名证件的个人,经审核其证件真实有效性后可开立个人存款账户,并以此建立个人客户信息。
开立个人零存整取储蓄存款账户业务,审核客户提供的身份证件、开户资料是否符合相关制度规定,如为新客户首先选择62001交易()。
在预留印鉴管理中,未按规定保管客户预留印鉴和银行内部预留印鉴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处分。
农行分行客户经理未按规定明确客户行业属性,误将制造业客户行业信息在系统中录为房地产客户,导致农行房地产贷款行业限额条件触动,向上级行报告时才发现错录行业属性,在限额管理中,给予有关责任人员()处分。